第一百二十八节、婚姻法新解

擎国 梦里挣扎.QD 2725 字 6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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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府出的这点小事在京城之中根本就没人关心,对于卖入大户人家的奴才来说,如果触犯了家法而被主人打杀,这简直就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件事情了,别看当年朱元璋设立了《洪武大诰》,可是中国毕竟还承认奴隶制,就算那些豪门的小厮、丫环们在外人眼中风光无限,可是他们的身份却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且明代的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过若是某人或某个家庭无权无势,那这不可侵犯的规定也是能找到变通办法的……姜田显然不属于无权无势的范围,甚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除了皇帝之外就没人能处罚他,但是姜田对这件通奸案的处理结果却让四九城的老少们大跌眼镜,因为很简单的私定终身且勾搭成奸被姜田定性为——自由恋爱!

这个词汇也不算是他的独创,在皇帝的某些语录之中的确存在过这个词,不过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当年为了获得传统社会的支持,伟大的敢于战天斗地的皇帝陛下也只是嘴上说说,并没有强行推广这个新概念,再说从维持社会稳定并且要快速恢复人口的目的上讲,包办婚姻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中华逐渐演化出来的这种习俗其实是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只是对女性的人@权侵犯的比较多。放到姜府的这件小事上看,其实也没人会对姜田的做法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别忘了从原则上人家自己的女婢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真正引起大伙注意的其实是另外一个原因。

时间拉回到当时的现场,姜田大大咧咧的坐在椅子上,周围站满了府中的下人而且一个个还都低着头,气氛有点沉重,通奸这个指控无论是民间还是贵族都算是比较严重的事情,就算皇宫之中还有秽乱宫闱这个说法呢,尤其是在一些书香门第的大户人家,这就更是可以要命的罪名。大伙全都怕姜大人通过这件事来立威。

“从一开始我就说过,你们都是自由的,我只是雇佣你们的雇主,所以这俩人若是没有婚配,最多算是未婚先孕,不能算是通奸。”

姜田这话一出口,大伙全都惊讶的抬起头来交头接耳,站在姜田面前的这对鸳鸯更是吃惊不已,刚才他们本该跪在地上认罪,但是姜田早就免去了这个礼节,并且还以女方身怀有孕为由,让这个女孩可以坐在一旁答话,只是她绝不敢也不肯坐下,这才陪着自己男人站在一旁。现在更是听出了这话的弦外之音,那就是姜大人似乎并不追究这件事。其实府中的下人们并不是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是雇工,而是他们不敢相信姜田真的会履行诺言,那些离开的人们也是怕姜田将来再巧取豪夺的把他们变成奴才,这才拒绝在姜府继续工作,剩下的这些人都是没什么去处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离开可能会饿死,留下大不了还是贱@民一个,在生存的压力下何去何从也就无所谓了。

姜田已经从心月那里听说了这种心态,只是一直以来没有解释的必要,所以他也就没在意,直到出了这件事之后,姜田决定借这个机会来宣传一下自己的想法:“我且问你们,可还有长辈在世?”

两个人摇了摇头,姜田又问到:“那你俩私相授受可是出于真心?”

奸夫急忙表态:“老爷,我是真的喜欢玉珠,也想娶她。”

“嗯……”姜田点点头,然后转头看着女孩:“你委身于他可是出于自愿?”

女孩在这么多人面前被问到这种问题,虽然面相大窘可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姜田笑了笑然后说到:“你们都是自愿那何不结为夫妻?既然你们的长辈都不在了,那我就做主当个媒人,你们可愿意?”

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于是事情就以有终成眷属而告终,但是在对外宣传上,姜田的说辞就变成了现有法律没有阻止非婚男女结合,只是怕将来孩子出生之后没有合法的父母,所以就替他们补上该有的手续,并报备给新成立的北京@公@安@局,让这俩人成为了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一直以来对于人的这点@欲@望,中国社会都是采取存天理灭人欲的准则来处理,不过当权者也未必是圣人,朱熹不也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嘛,所以实际在法律上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普通人家就算出了这种事情闹到了官府,原先的老爷们也是能撮合就撮合,除非一方已经结婚,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否则基本的处理流程也就不过如此。但是姜田的理由很让人玩味,因为他第一次指出了新朝的法律中没有规定未婚男女通奸的罪名,不仅如此还公开表示对于这种自由恋爱不否定也不提倡,这属于公民的权利且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