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叶枫的话一出口,林来福还没回过神来,一旁的红衣女子却倒吸了口凉气。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港城做事,所以对于港城的警队熟悉的很。
如此年轻的警司,让她十分震惊,旋即便想起来道上曾经有过传说,说什么这两年地下生意不好做了,因为湾仔那么好的地方没法去,有个很厉害超级勇的神探当的署长,以后湾仔就是他们的禁地了。
如今看到叶枫,这女人自然是想到了那些传言。
“喂,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呀,怎么能拿枪呀,赶紧把枪扔了吧,这位叶警官很厉害的,你打不过他的。”
红衣女子附在林来福耳边,快速的嘀咕起来。
“我知道,我枪没他快,但我这个人,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认输,他有本事就打死我,投降不可能。”
林来福这脾气,还真是有点楞,难怪村里人喊他大傻子。
“你这脾气,挺够劲。”
“林来福,其实我根本没必要跟你费这么多话,以你现在的身份和所要做的事,我只需要把你往警署一带就是一件功劳,但你知道我为什么没这么做?”
看到叶枫绕有兴致的眼神,林来福有些疑惑的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框:“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这个人是个可塑之才,而且为了自己的女人可以千里迢迢过来寻找,证明你还算有情有义,所以我不想你最后走上邪路而葬送自己的性命。”
“所以,我打算把你招募到我手底下来,你觉得如何?”
叶枫这话一出口,车上的二人全都惊呆了。
谁也没想到,叶枫竟然会邀请林来福加入警队,去做一名警察。
“啊,大哥,竟然还有这么好的事,赶紧答应吧大哥。”
林来福还在发愣,一旁的红衣女子已经忍不住了,不断摇晃着林来福的胳膊,劝说着他。
“不,我来港城是为了挣钱,为了找素儿,我不想当什么警察。再说了,我也没念过书,也不懂什么办案,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