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咕哝一声,大掌调整了下被子,连带儿子一起盖着了。
一晃数日,已经临近年关了。
平日里热闹的富贵村,更是热闹了起来。
年前还有一个集市,赵千玺只带了苏绾。
两人,早早的就出门了,打算买点对联,炮竹。
先前家里的猪肉,往镇上卖了一点,不是零散卖,是那种专门送到人家饭馆里。
因着张启行不在,酒楼里要的很少,倒是别的饭馆要了不少,那也是小挣了一笔银子。
倒是苏绾养着的那些活物,野猪没卖,兔子卖了五十只,野鸡也卖了二十只。
年前的钱,算是挣得足足的,给大家发了工钱,她还剩下不少。
加上赵千玺给的那些钱,全被苏绾收了起来,想着等年后开春,要做的事情。
花钱的地方不少,她也没敢多乱买别的。
俩人先逛了下,将要买的东西,都采办好,才驾车回家。
正是在富贵村村后,遇到了一个年轻男子,男人穿着一身蓝色绣元宝的长衫,站在入村的路口,频频张望,脸上带着着急神色。
是个陌生的脸。
坐在马车内的苏绾,只觉着马车一阵停顿,她忙着抓稳了车边儿。
“千玺?”苏绾问了句。
“没事儿,你在车里坐着,前面有人挡道了。”
赵千玺下了马车,牵着继续往前走。
没等赵千玺说借道的话,听的那人,上前询问道,“敢问大哥,往前面走可是富贵村?”
“真是富贵村,你问这个作何?”
看着眼前的人,瞧着是穿着福贵,但衣衫下却穿着单鞋,这般寒冷的天,早就穿了夹了棉花的鞋。
当然,若是家里穷穿不起的,用玉米皮子做成的暖鞋,穿着也是暖和,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还穿着单鞋。
在听到赵千玺跟那人说的话后,苏绾直接撩起了车帘,瞧向马车前方。
正面对着赵千玺的男人,眼神立刻被马车内的女子,吸引了眼神,瞧着不真切,但的确是个精致的女子。
今日苏绾出门,里面穿的是一身素雅蓝色襦裙,外面套的则是狼王皮毛制成的披风,披风披在她的身上,将那张本就白皙红润的小脸,衬托的越发美艳,未施粉黛的俏脸,自然的柳叶眉,樱唇不点朱红,美艳不可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