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怜道:“很神气。”
殷珩低头继续批阅公文,口中一本正经地淡淡道:“你是练剑的,用匕首容易走火入魔。”
殷怜问:“什么是走火入魔?”
殷珩道:“就是会发疯。”
孟娬在门口听得抽了抽嘴角。
殷怜恍然大悟道:“原来这么严重。”她虽然很眼馋她娘的匕首,可是想想还是算了,她可不想发疯啊。
殷怜走到哪里,身上都背着一把小木剑,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勇气,让她恍惚以为自己就是个仗剑走天涯的侠义之士。
再反观弟弟,弟弟对习武兴致缺缺,也不像她这样拿着木剑到处去砍树,他要么在药房里捣药材,要么练习爹娘教他的字,只有殷怜明确要求他陪她一起时,他才会背着小木剑陪她在花园里到处走走。
殷怜暂时把弟弟安静的性子理解为他胆小。
所以殷怜很有身为姐姐的觉悟,时时把他保护在自己身后,走哪儿都带上他。
殷怜还决定找机会壮一壮弟弟的胆子。
于是她在树脚下掏掏找找了好半天,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东西,转身对殷临道:“弟弟,把手伸出来。”
殷临乖乖地伸手。
然后殷怜放了一条毛毛虫在他的小手上。
殷临一声不吭地看着毛毛虫在他的手心里爬啊爬,殷怜以为他吓傻了,便安慰道:“弟弟不要害怕,你先从这些小虫子练练手,慢慢胆子就会大些了。”
殷临:“……”
这王府的后巷另一边,是别的几座官宅。
有一次,大约是隔壁宅邸里的几个小孩,在后巷里玩耍。
殷临听到了孩童的声音,就从后门出去看。他看见那几个小孩正欢喜地踢毽子。
小孩身上穿的是普通的布衣,约摸是宅中的下人之子。他们看见了殷临,他的衣着与他们大大不同,这些下人之子从小就被灌输尊卑有别,知道殷临应该是别家的小主子,不敢惹他,也不敢叫他过来一起玩,于是没一会儿就散了。
殷临也转身进了自家后花园。
他记得义父送过许多玩具来的。于是他去翻翻找找,终于也找到了一只毽子。
毽子上的羽毛油光油亮的,是用公鸡尾巴上最漂亮的那几根羽毛扎成的,颜色绚烂,十分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