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认识李明喻吗?

“好吧……”谭璇紧抿嘴,特听话地跟在司思后面上楼。

“还好是二楼,要是跟以前大学一样住六楼,我就要光荣牺牲了。”司思把铁架子放下,叉着腰喘气,累得要死,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水,“每次搬家的时候,就希望自己有个男人。”

谭璇把盆栽摆好,环顾了一下她的宿舍,揶揄道:“你只是需要一个搬运工,或者一个搬家公司。锦西医院的宿舍不错啊,你什么时候开始实习?”

“估计下周就开始了吧。”司思说起正经事,正色道:“上次国庆的时候,我问过陆师兄关于读博的问题,陆师兄建议我跟仁信医院的李思齐教授。但是我想了一下,我现在实习也就大内科大外科轮转,以后的方向还不太确定,先实习再说吧。轮转到最后,总会找到方向的。到时候再想要不要读博。”

“你这……”谭璇不好说了,敢情司思这次来锦城,真的是抱着先来了再说的心态啊,找不到路的时候,先往前走。

谭璇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行,船到桥头自然直,锦西医院需要你!”

司思拽住她就往外走:“速度,速度,拖着你的大姨妈给我继续搬家具!你老公打招呼归打招呼,我用还是照用,又不让你背几十斤的东西,还娇弱得不行不行的了!”

谭璇鬼哭狼嚎:“你一点都不爱我了司令,自从有了老公,我特别虚弱,我必须装白莲花小可爱,你千万别告诉我老公你让人干活儿了,否则你会死的!”

“免费的奴隶谁不用?我不说,你也别说,咱俩暗箱操作!”

两人嘻嘻哈哈上楼下楼,锦西医院单身宿舍其实也不大,更不会配备什么豪华的家具,司思从宜家搬回几个网红的单品,布置了一下,瞬间高大上了起来干干净净的小清新风。

到了下午六点多,终于忙完了,谭璇躺在司思新铺好的被子上,啧啧道:“太好了,司令,你也来锦城了,我一直特别希望跟你在一个城市,重点是,你现在不仅来了锦城,还有一个小窝了。要是以后我跟江彦丞吵架,我随时能来投奔你,让他该干嘛干嘛去!”

司思跟她头对头躺着,生无可恋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要真是那样,你老公能把我烦死,我夹在你俩中间里外不是人,求求你还是别吵架了。”

“塑料花般的姐妹情谊!”谭璇吐槽了一句,还躺着:“走吧?要不要去吃饭?江彦丞晚上有事儿,不能招待你,命令我带你吃饭。”

“三句两句不离你老公,住口吧恩爱狗!”司思也躺着,两个人说起,谁也不起,在最好的朋友面前,有时候比在老公面前还随意——男人永远看不到女人的另外一面,哪怕肌肤相亲缠绵悱恻,可是她们心里有一个地方,永远只给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