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子道,“一个女孩子,学这个多磕碜。就是去开狗场,我跟你婶子差点没气晕过去。”
一边说一边打着哈欠道,“你们聊,我去补个觉。”
老三把老头子送出屋,然后才笑着道,“喜欢最重要。”
“谁说我喜欢了?”吴丽君闪着眉毛道,“天天跟狗打交道,听狗叫声,闻大便味,真不是好玩的。”
“你越说我越糊涂了。”老三有点迷糊。
“我从小呢,就有一种特殊的天赋,很擅长跟猫啊,狗啊,牛羊马之类的打交道,”吴丽君叹口气道,“初中以后呢,我就觉得,这辈子要是做兽医,肯定饿不死。”
“但是,偏偏你成绩那么好。”老三道。
“好什么好啊,你想想我们那个数学专业,我是费多大劲才保持不掉队的?你们随便看看书,就能得到的成绩,我得熬夜,悬梁刺股,一不小心,你们就能把我甩出八百里地。”吴丽君笑着道,“本科四年真把我累得不行。后来我拿警察学院的警犬技术硕士,农业大学的畜牧学博士生,简单的不要不要的。”
“然后把自己读成了灭绝师太?也不容易啊。”老三调侃道。
“去,去,”吴丽君朝他摆摆手,“是姐不乐意,不然追姐的也能排成一条街。”
“你厉害,”老三毫无顾忌道,“知道你家老头子看我是什么眼神吗?”
“什么?”
“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欢喜。”老三得意的道。
“信不信我拔了你狗牙。”吴丽君没好气的道,“姐就是单身一辈子,也看不上你这种花花公子。”
“你看不看得上我无所谓,关键吧.....”老三抿口茶,砸吧砸吧嘴,“你不能凭空污蔑人,我怎么就是花花公子了,我谈过几次对象,你心里能没数?”
他是久经玫瑰刺丛的战士,但是绝对不是随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