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慢条斯理地穿上黑袍,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身体好像轻松了许多,一点也不觉得疲惫。
君临走出自己的房间,发现诺森跟诺林已经出来了。
诺林给君临倒了一杯白开水,他说:“好神奇,我前些天背部受的伤,竟然痊愈了!”诺林一边说,还一边撩起衣服,给诺森看。
诺森凑过去看了一眼,见诺林的伤口当真消失了,也觉得奇怪。
“你做了什么?”
诺林说:“啥也没做哦,我刚脱衣服的时候,伤口还在呢。”
这时,君临说:“是水的问题。泡了个澡,我也觉得身体舒服了许多,这水,可能有疗养安神的作用。”
“黎族还真是个宝地啊!”诺森用手撑着下巴,说:“好想娶个黎族姑娘啊。”
君临听到这话,细长的柳叶眼里面难得的多了几分笑意。“你加油。”
诺林则忍不住嘲笑诺森:“你可拉倒吧,你眼睛是不是不好使,没看到黎族那些女孩有多厉害么?就说那个叫黎婉的,水都被她玩的溜溜转,别说是你。”
“再说,那个戴面纱的姑娘,她还会玩鸟呢!”
诺林这话一出,屋子里突然静了静。
诺林咳了一声,忙又说:“这里的鸟,真的只是指鸟。”
君临这才是真的笑了。
中午,他们是在客栈里用的餐,有人将午餐送进来。午饭过后,大家都在养精蓄锐,谁也不知道今天晚上的盛会,究竟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君临醒的时候,夕阳快要落下。
君临有些惊讶,他竟然睡了这么久么?
大街的上空亮起一盏盏明灯,这些灯没有灯杆,没有电线,就那样悬挂在空中。
诺森跟诺林跟着君临走南闯北,也见过不少世面,但今天,他们见识了黎族,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牛逼。
诺森指着高空上的灯,他说:“这灯没有电,是怎么发亮的?”爱迪生若是见到这等奇相,可能都舍不得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