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瑟已经近半个月滴水未沾粒米不进,她突然开口说想吃东西,陆程不知是该开心还是紧张。“吃了那么多年,还没吃厌烦?”
陆程厨艺方面并不精通,以前陆瑟也不会做饭,陆程放学回家后,要做作业跟家务,忙起来了,晚上通常会没有耐心做饭给陆瑟吃。
他只会煮粉丝汤。因为这个既简单又方便,还不耗时间。
粉丝汤没什么难学的,更何况他一做就是好多年。现在他做的粉丝汤,味道堪称专业级别。
陆瑟却说,“哥哥做的,我永远都吃不够。”
“明天去给你做吧。”
陆瑟用撒娇地口气说,“我现在就想吃,我这会儿还算舒服,明天我可能就又不舒服了。”
陆程不忍心听陆瑟说这种话,他只好应了下来。“好,我去做。”
陆程走出病房后,没走几步,心里却是一突。
大半夜的要吃粉丝汤…
她究竟是饿了,还是单纯地想要支开自己?
陆程心跳漏了一拍。
他陡然转身,疾步往病房走。走到门口,陆程脚步一顿,他在心里默念了句什么,这才轻轻地将门推开一条缝。陆瑟安静地躺在床上,偏着头在看那盆蝴蝶兰,并没有任何异样。
见状,陆程才将悬着的一颗心,放回原位。
是他多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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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女主上线。
咳咳,我会在书的前部分埋下一个伏笔,就看谁最先发现那个伏笔。我是不会剧透那个伏笔具体是指那一方面的,能看出来的宝宝,就是人才。
大季总人美武力强,心眼闷笑,比针眼还小,你们不能得罪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