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说他将东西卖给了一个男人,但是这个男人,他并不认识。
这话丁凡能相信他吗?
或许换个人对这话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谁也不会规定,买东西还要了解一下买货的人。
但丁凡看着这个小偷的双眼,死死看了很长时间,突然伸手按在了他的额头上,直视着他的瞳孔,似乎能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到什么东西。
“是个小胖子,走路一瘸一拐的,算是有点特点!”丁凡说话的声音十分平稳,甚至平稳的都有点叫人昏昏欲睡了。
但他的话却传到小偷的耳朵里面,可将他吓的够呛。
因为就在丁凡问起买东西的人是谁的功夫,他脑子里面真的想起了过来买东西的那个胖子。
这个人他确实不太熟悉,甚至他来的时候也十分小心,但他走路的姿势,以及身材特点,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而这些他都没有说,可丁凡似乎从他的眼中已经看出来了,这想想也真是够吓人的。
其实这不过是丁凡用了一点心理暗示的手段,随后就放开了按在他头上的手掌,冷静的后退几步,声音变得有些清冷起来:“你或许不知道他是谁,但他跟你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了对吧!”
丁凡手上抓到的小偷,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对这帮人他比谁都熟悉。
而且不只是知道他们有什么手段,甚至还知道他们手上的东西,一般不会私自出售,大部分都会联系一些中间商,通过他们的手,转手将当地得手的贼赃转送到其他的城市散掉。
这样一来,他们到手的贼赃价格必然会比原价低上三到四成,不过这样做还是相对安全一些的,大部分的小偷也比较认可这种做法。
中间商有钱赚,而他们这些做一线的小偷也能安全一些,属于是互惠互利,很多地方都会延续这样的一个传统。
但现在的小偷未必就会喜欢这种做法,更愿意将手里的东西,单独出手,不管卖多少钱,最后这些钱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按照他们的说法,这都是劳动所得。
早年间的街头扒手,那都是坊间的手段,也算是下九流中的一门手艺,流传到现在不管是不是违法,至少也算是一个手艺。
古代的时候,这帮坊间的小偷基本上都是在册的,也就是说,小偷都是有执照的。
偷了东西,总要出手,一般的当铺是不收的,因为东西来历不明,只有晚上才开门的地下 钱 庄才会收下这些扒手的东西,换成现钱给他们。
不过这些地 下 钱 庄也不是白给钱,东西收下了,只给五成的钱,三个月之内东西不出事,扯不上人命官司,小偷还能在来拿一次钱。
要是东西真的跟什么人命官司扯上了,钱庄也不会将你的钱追回来,但一定会将小偷拱手推出去。
至于给小偷拿走的钱,钱庄也不会要了,算是结个善缘,能活着从里面出来,也不会在找钱庄的麻烦,毕竟这是行规,今后依旧还会合作。
而下面的这些蝇营狗苟,大部分都是那些捕头心知肚明的。
毕竟古代不是现代,很多案子想要查明不是见短时间的事情,但上面的官员不会给你太多的时间,技术手段也跟不上,很多时候都要一口这些走街串巷的贼偷提供一些消息。
所以早年间的这些扒手,也算是一门手艺,在民间也自有生存之道。
可惜时代在发展,这些扒手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不上以前了,那些老一代人留下的规矩本事也渐渐的失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