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4章 飞毛腿

一号警官 一号狙击手 1849 字 6个月前

水仙桥这个地方,丁凡其实还挺好奇的,之前为了到现场调查,这才没有到水仙桥转转。

其实说实在的,丁凡是一个不愿意逛街的人,但是不得不说,他对于黑市还是很感兴趣的,因为在这类地方,往往会有很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外面见不到的东西,都能在这里看到,甚至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很多真实的东西,甚至任何黑暗的东西,你都可以在这个地方见到。

只有你想不到的东西,但绝对不没有你看不到的东西。

之前孔杰已经来过这里了,甚至这个对方,他比谁都熟悉,来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对于这里他就好像回家一样,就连这里的每一个店铺背后是什么人,他都大部分知道。

当然也没有说的那么熟悉,毕竟这个地方流动性还是很大的,时不时的就要换个人,就连这些店面都不是完全稳定的。

其实这一点,对于丁凡来说并不是很重要,反正这个地方,从来就不缺少‘导游’。

毕竟这个地方,本就十分难走,人员混乱就不说了,最关键的就是这里的路永远都好像蜘蛛网一样,外人进来都很有可能走不出去。

这个混乱的地方,自然也会有一些人,手上没有钱财也没有东西,干脆做起了没有没钱的买卖。

最多的就是这里的小偷,要比外面多上很多。

当然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这里做小偷,外面的小偷扒手有点眼力,有点手段,基本上就能吃上一顿饱饭。

就算是被抓到了,也不过就是被扭送到看守所,教育一下,罚款缴了之后基本上也就被放了。

但是这些在黑市里面混饭吃的人,就完全不一样了,首先就是要对黑市里面的一砖一瓦都十分了解,这是失手之后用来逃命的。

在黑市这个地方,可不像是外面,失手就意味着你这只手别想在用了。

这里的人可不像是警察那么温柔的给你讲道理,你要是家里有点难处,甚至有的警员会自己掏腰包给你一些资助之类的。

换做黑市里的这些人,抓到你手脚不干净,想都不用多想,很有可能抓起路边的石头,直接拍在你的手上。

所以在黑市里面混迹的小偷,首先要做的就是熟悉这里的路径,随后眼力也是一个关键。

毕竟来这里的人什么人都有,偷东西也要分人,俗话说的好“柿子要挑软的捏。”

没有一点眼力,碰上一个扎手的榴莲,那么这只手就算是要交代了,甚至可能会丢了小命都不奇怪。

而丁凡来了水仙桥之后,第一时间找的就是这帮扒手。

一个人闲逛在街边老巷,腰间鼓鼓囊囊的一脸好奇东瞧西看,完全就是一副人傻钱多的模样。

远处的孔杰看到丁凡这样,差点都要笑出来了。

他这个钓鱼的手段,以前孔杰也不是没有用过,只是他用这一招的时候,很快就被这里的扒手识破了。

毕竟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新人,对有水仙桥这个地方,他心中更多的还是充满了恐惧,第一次来执行任务,身上还带着配枪的,被这里的扒手一眼就看穿了。

反倒是像丁凡这样,身上没有带枪,带着不少现金在口袋里面,对于这里的扒手那是致命的吸引力。

很快他身边就已经聚集了四五个扒手了,他还好像没有发现一样,依旧在前面东看看西看看的,简直就是没心没肺的德行,看的孔杰头上都冒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