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就能被踩坏的车子,能是什么好车?
当然了这话丁凡也不敢在她面前说出来,不然这个小丫头保不齐就要当场哭起来。
好在两人正在商量车子的赔偿问题,小荫开着车子从远处缓缓驶了过来。
看到小荫开车过来,丁凡就好像见到了救星一样,赶忙走上前去,跟她要钱。
结果小荫这个败家孩子,身上也没有带钱的习惯,平常跟着多蒙蹭吃蹭喝的已经习惯了,出门从来不在身上带钱。
一听她说身上没钱,丁凡都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了。
真想对着天空长叹一声,自己身边都是一些什么人那?
“这样吧,我今天身上没带钱,这块手表你先拿着,回头我拿钱找你去!”
小荫身上没钱,维克多也不在车上,明显是先带着东西回去了,丁凡也只好从手上摘下手表,压在丁宁的手上了,回头在赎回来吧!
可丁宁却死活不要,就要自己的自行车。
丁凡算是被她这辆自行车搞崩溃了,现在看到自行车脑子都快炸了。
还是找了警局里的警员帮忙商量了一下,丁宁这才收下了丁凡的手表,顺便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方便后面联系。
大晚上的,丁凡也不好叫她自己一个人回家,叫她一起上车,先送她回去。
丁宁似乎是第一次坐车,看车上的所有东西,都觉得十分新鲜,但又怕自己弄坏了,到时候赔不起,只好坐在一边,好像塑像一样,一动都不敢动,看的丁凡眼皮直跳,心里直发毛,生怕她会晕车,自己一说话,她在吐自己一身。
好在丁宁只是没有做过私家车,到是没有丁凡想象中的晕车问题,送她回家之后,他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遇到这样一个小丫头,着实让丁凡觉得有点头疼。
不过不得不说,丁凡并不讨厌她,甚至还觉得这个丫头其实也挺好玩的,至少她比很多人要真实。
尔虞我诈扎见到的太多了,反倒是让丁凡更加喜欢这种纯粹而简单的人。
有什么说什么,先礼后兵,这种人最难得。
回去的路上,丁凡一想起这个婴儿肥的小脸蛋儿,嘴角就挂上了一点淡淡的笑容。
坐在前面开车的小荫一看,调笑着说道:“一台破自行车,换了一块手表,这小丫头还是比较划算的。”
“你少给我废话,明天把手表给我弄回来,你当我脑子进水了?”一听小荫的调笑,当时丁凡就被气得不打一出来:“谁给你养成的臭毛病,出门不带钱,不然我还至于将手表给人家留下?”
其实这话丁凡自己问的都有点心虚,小荫之所以会变成今天这样,自然也少不了他和多蒙两人平常娇惯的缘故,说这话也就是痛快一下嘴皮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