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在学校里面,方景林也是那个被人排斥的一个。
就因为他的母亲疯了,并且亲手杀了他养父,所以学校里面的人没有人愿意跟他接触,甚至当面说他是杀人犯的儿子。
这对一个孩子来说,伤害有多大,是可以想象的。
本来就是寄人篱下的生活,已经叫方景林心中十分难以接受了,在学校里面就算他的学习成绩在好,依旧不能改变别人对他的看法,更加叫他抬不起头来了。
所谓的家人,看不起他,从来没有给过他一点好脸色,学校里面被人欺负,让方景林的童年时代,几乎完全生活在一片阴影当中。
在他十八岁的那一年,方景林终于离开了那个冰冷无情的家,或者说他从来没有将那里当成是他的家。
自己找了一份工作,并且在工作地点租了一个房子,直到今天为止,方景林的档案上面,几乎没有任何的污点,没有案底也没有跟社会不良人士有过任何的交往。
要不是知道他有这样的过去,很难将一个杀人疯子,跟他联系起来。
就连刘健知道了方景林的过去之后,都有点为他抱不平。
在知道丁凡怀疑方景林的时候,还有点为他开脱的意思。
丁凡放下手上的资料,看了一眼坐在一边沉默不语的于晓波,什么都没有说,反倒是在手表上面看了一眼。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了,这个时间,整个警局里面灯火通明,没有人休息。
这都是为了什么?
还不是为了那些无辜死去的人,为了给他们的死亡,讨回一个公道。
法律不会因为任何人的过去受到不公对待,就对杀人凶手网开一面,这一点从他们穿上警服的那一天开始就应该明白。
“我知道你们两个在想什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我们代表的不只是个人,我们的背后代表的是国家法律,我希望你们能记住一点,任何时候,国法不可违。”
同样的话,丁凡以前也说过,不过不是说给刘健他们两个。
同情心,谁都会有,就是丁凡知道了这些之后,也会在心里同情方景林的遭遇。
可这不是他犯罪的理由,不能因为他曾今遭受过一些不公平的对待,现在他就可以为所欲为,将报复的手段用在一些无辜者的身上。
“可……对他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也有点残忍吧!”
刘健也知道丁凡说的没有错,可他毕竟穿上警服的时间不长,对于这些事情也从没有经历过。
所以说出这话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丁凡以前也有想过这个问题,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问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正确的。
可后来他想通了,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人没有权利杀死另外一个人,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国家的法律就是为了平衡这一点才存在的。
而他们这些身穿警服的人,就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