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李大头一脸沉醉的样子,丁凡丝毫不怀疑他说的话有假。
一个人对金钱的追求,没有人说他有错,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话,想必他是没有听说过。
“你听说过一句话没有,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说的就是你这种人,你有没有想过,这些黄金你能带去什么地方?你真的以为出国之后,这些钱你就能拿在手上为所欲为了吗?”
说实在的,这个李大同实在有点天真,他还以为想当初他在国内,打劫金店的时候,手上就一点黄金制品,手上拿着就能走,找地方卖了就够他花上一段时间的。
这可是金条,整整半吨的重量。
他就算是想要转移都十分吃力,哪怕是今天他们走出国界线,可他能在什么地方登陆那?
任何一个国家,对于海关都是十分严格的,看到你船上运送一船的黄金过来,人家不查死你都怪了。
当然更大的可能还是随便罗织一个罪名扣在你的头上,这些黄金就被他们直接分了。
南美到是可以将东西运上去,可这些黄金终究不是现金,不能直接使用,必然是需要找地方出售的,当地的那些人会放过这些肥肉吗?
“在你没有势力掌控一笔财富的时候,最好是尽力的远离他,不然它带来的,往往都是你无法应对的麻烦。”
李大同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点了点头,伸手用力的在头上抓了两下。
兴许这会儿他已经想到了问题的所在,可叫他现在放弃这一整箱金灿灿的黄金,放弃他的美梦,显然是一种煎熬。
“不管怎么样,我至少要谢谢你的建议,你说的没错,这一点我会想办法的,在我没有完全掌控它能力之前,我一定不会叫它出现在别人的眼前。”
正说着,樊光已经拿着一瓶酒回来了,将酒杯送到李大同的手上,随后也给丁凡送来了一杯,只是在送酒杯的时候,两人之间的眼神对视了一下。
本来樊光还想留在丁凡身边的,可李大同似乎已经不想在说下去了,叫樊光现在就去后面把备用小船放下去。
显然是准备叫丁凡离开了,在往前外开一段时间,应该就要到公海了。
时间也差不多了,丁凡要是在不动手,后面也没有机会了。
“李大同,束手就擒吧,你今天走不出去了!”
丁凡手里拿着酒杯,考虑在三,最后咬了咬牙,这才开口说了一声。
不过李大同似乎对自己十分自信,微微转过身来,拔出腰间的土枪,缓缓抬起了枪口,对着丁凡摇了摇头。
显然他得到的这些东西,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放弃。
本就太难得了,现在叫他放弃简直就是要他命一样。
“早点投降吧,为了这点东西,根本就不值得,带着这些东西你根本就跑不了,早晚都是要被人送回来的,现在投降,你还有机会出来,可你要是一再坚持,后果很难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