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翊接了过来:“好,朕知道了。”
凤延道:“今天海边有灯会,平日皇后总不喜欢出去,陛下可以带皇后去凑个热闹。”
李翊看了戚悦一眼:“好。”
等凤延离开,李翊拿了一颗药,塞进戚悦的口中,这才道:“平日里不喜欢出去?那皇后躲在这里做什么?嗯?成天思念朕,思念成疾,在给朕写信?”
戚悦把药咬碎,觉得有些苦,赶紧喝了一口水,擦了擦唇后,戚悦道:“不是。”
李翊道:“朕还没有去过什么灯会,带你去看看?”
戚悦点了点头。
从岛上到岸边约有几十里路,李翊让手下的人备好了船,带着戚悦离开了海岛,到了最近的城镇。
果真,天色一擦黑,城中一派热闹。
李翊并未让其他人跟着,他单独牵着戚悦的手。
这里距离京城千里,风土人情也和京城中不一样,到处都有年轻的少男和少女。
戚悦随便到了一个小摊前,她看中了一个兔子形状的花灯,想要提在手中。
店主是个年轻书生,一身青衫,看起来斯文儒雅。
戚悦指着兔子形状的花灯道:“我想要这个,多少钱?”
年轻书生听了悦耳的声音,赶紧抬头,这一抬头,让他屏住了呼吸。
他从未见过这般好看的姑娘,书中看到的什么“倾国倾城”“沉鱼落雁”等词语,套到这姑娘头上都适合。
年轻书生眼睛发直,生怕出大点声就把姑娘给吓跑了:“不,不要钱,姑娘你要哪个?是兔子的么?”
话音刚落,一名煞神般的男人往姑娘身边一站:“你看中了什么?”
戚悦指着兔子花灯:“喏,这个。”
李翊冷冷的看着年轻书生:“不要钱?”
年轻书生被这个气质冷冽的男人给吓了一跳,哪怕是穿了寻常衣袍,李翊也和寻常男人不一般,他面容俊美,神色冰冷,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锋锐逼人,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臣服。
年轻书生偷瞄了一眼戚悦,再看看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要的要的。”
李翊冷哼一声,拍了银子到桌上:“给我拿来!”
年轻书生胆战心惊的给李翊拿了过来,送到李翊的手上:“大爷,给您的灯。”
李翊颇为挑剔的看了看,怎么看,他都觉得这粗制滥造的纸灯配不上戚悦,所以,他选择自己提在手中,不让戚悦拿着玩了。
戚悦的美貌过于惊人,柔和灯光下,她冰雪般的肌肤仿佛微微发光一般,好看到让人忽略不了。
年轻书生再也不敢大胆去看,他只是小声问了一下李翊,心里怀着那么一点点希望:“这位小姐,是大爷您的妹妹?”
李翊拉住了戚悦的手,颇为得意的道:“我夫人。”
哗啦一声,年轻书生的心碎了一地。
李翊宣誓了自己的主权,心情好了那么一点点,可没有过去两刻钟,他的心情,又变差了。
这里的刁民,仿佛没见过美人儿似的,看见戚悦和他走过去,一个个都去看戚悦,有的甚至扭着头走路,差些踢到石头砸了脑袋。
李翊酸溜溜的道:“朕以前还觉得《陌上桑》是夸大其词,如今总算明白了。”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这样的场景,眼睁睁的发生在李翊的面前,李翊恨不得告诉所有人,这是他的女人,谁再多看一眼,就挖了谁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