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孔子认为做到庄重、聪慧、诚信、勤勉、仁慈这五点的人是仁义之人,在下说的可对?”
无人答话。
陈瑛也没有等着他们答话,而是自己接着说道:“《礼记·礼运》有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
“由此可得,要约束百姓饮食男女之欲望,必须以礼来约束。可礼又在仁义之后,仁义以仁慈为先,使用律法逼迫女子丧夫后不再嫁人,可称得上仁慈么?我不知诸位同僚是如何想的,但在下以为称不上仁慈。既然称不上仁慈,那也就不和仁义。”
“既然如此,又怎可认为用律法使得女子丧夫后守节,是合乎礼仪的呢?若是这样做不合乎礼仪,陛下废止这道法令,又有何不对之处?”
“这。”宋麟捻起胡须,沉思起来。
刚才陈瑛的整个辩论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提出程朱他们三人虽然在儒学上有很大成就,但到底不是孔子,说的话不能作为证据,要他们提供有力的证据——孔子的话来证明丧夫后妻子不可改嫁。
他们当然找不到这样的话,只能采取推论的方式,依照孔子曾经有过的对君王忠诚的话来推断,并且说这是礼仪的一部分。
陈瑛承认了他们的推断,但马上提出,依照孔子的原意,礼仪是在仁义之后形成的,所以应该仁义为先礼仪为后,又引用孔子的原话表明仁义的要求之一是仁慈。
最后,他引用《礼记》中的话,提出男女之事是人的欲望,而压制人的欲望并不仁慈,也就不合仁义,更不合礼仪。从而驳斥了礼仪要求丧夫的女子不能改嫁的论点。进而证明允熥废除这道政令没有什么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