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梦游吗?反应这么慢!”
明若星瞪了他一眼,又将他手里的酒杯拿走,换来一瓶矿泉水。
“喝这个。”
何天巳嘟囔了一句“我没有醉”,可还是乖乖地拧开了瓶盖。
一旁的林警官还沉浸在满满的情绪里,并没有注意到他俩的小互动。
“哎!说实话,我是挺佩服那姑娘的。但她这犯罪手法,虽然巧妙可破绽也不少。就算交给一般的警察去侦办,稍稍多花点时间成本和人力物力,也是能够查得出来的。我要是她,反正都要杀,还不如一刀捅死然后直接跑路得了!”
“我倒觉得她已经达到了目的。”
在这个问题上,明若星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我觉得,她在设计犯罪手法的时候,首先考虑得并不是如何脱罪,而是如何才能把死者最真实、最丑恶的一面暴露在看客面前。出于这种极端报复的心态,她根本不会逃跑,反而会回到案发现场,亲眼见证死者的丑态曝光。而她之所以故布疑阵,为得也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时间的自由。”
“可我还是挺替她不值的。”
林警官坚持道:“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家,耐着恶心、牺牲色相去接近仇人,甚至不惜葬送自己和家人今后的幸福,去换一条根本一文不值的人渣的命,这又是何必?”
“情感价值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东西,或许注定无法在人和人之间等价传递。不过,我倒是挺能够理解她的。有些时候,仇恨真的可以让人做出一些平时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
说完这番话,明若星低下头去看着手里的酒杯。明亮的杯壁上正映着何天巳毫不设防的侧脸。
这一刻,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想到:如果不是及时得知了何天巳的存在,如果没有被吴非派到金鱼村里来,那么说不定……他也已经满怀着仇恨,追逐着喀麦拉的鬼影,消失在了东南亚幽深阴暗、毒物横行的热带雨林里面了罢。
——
酒吧里的这场聚会过后,林警官正式与何天巳成为了朋友。由于林警官的第一血统和何天巳目前的第二血统属于同类,所以明若星私底下将他们戏称为“二狗组合”,或者是“鸡犬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