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钱,就抄谁的家!罗织罪名容易,抄家也不难,难的是引起的后果。但与硝烟四起来想比,这些后果都可以承受。
就在李世民马上就要实行的时候,程咬金求见。言说他有一位弟妹,家财万贯,愿意捐献十万贯,换取敕封一个诰命。
十万贯!一个诰命!
李世民欣喜若狂,此时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只要给他十万贯,别说是一个诰命,十个诰命他也给得!
李世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让程咬金把人带过来,他要亲自接见,亲自下旨,通告天下。
贞观元年,一别十三年后,长安东宫,李世民再一次见到了王小姐。
此时她带上了面纱,但李世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就是王小姐。
十三年来,李世民虽然一直在刻意回避王小姐的消息,但身为帝王,门阀世家的大事,他如何能一点也不知道。
他知道,王小姐嫁去了清河崔氏。
他知道,清河崔氏那个男人是个病秧子,死了。
他知道,王小姐守寡,被清河崔氏族人欺负……
但他能怎么做?他是帝王,即便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便他很痛恨门阀世家,但是,一个孀居的寡妇,就算是帝王,你也管不着啊?!
李世民心中愧疚,他不知为何,只觉得对不起当年的王小姐。看她在火坑之中,却无法伸手想援。
而此时,两人面对着面,李世民心中更加愧疚了。
他没伸出援手,而她却在自己最为难的时候来了。
十万贯!
她只是想求一个诰命,她求诰命,恐怕也是因为被逼的没有办法,指望诰命之身自保吧。
相对无言。
李世民亲自写下了敕封一品诰命的圣旨,封王鸥为牡丹夫人,为那年洛阳白马寺的惊鸿一瞥。
他收下她的钱,又赐给她一颗夜明珠。
他也写了一封信。
“明珠在掌,如握君心。若有来日,倒履相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