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暗呼幸运,心想还好没有上报纸,自己是真心不想当这个小英雄,现在国内也还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把他这件事情做为宣传,万一有小学生有样学样去见义勇为,没出事还好说,出了事怎么办?
前几年“英雄少年”的英雄事迹在全国的中小学都进行了宣传,还写进了课本,拍成了电视剧,照片都挂在了学校的墙上。
1988年3月13日,为了扑灭突发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与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后遇难,年仅15岁。
1988年5月,中国共青团、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中国少年先锋队小主席”、“英雄少年”和“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名列第一名)”等荣誉称号,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学习。
当时的人们没有意识到,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其实并不值得提倡,更不能去号召和鼓励。
限于时代局限性,当前的人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但是穿越回来的王鹤却不能不考虑。所以这也是他一直不爱主动提起自己的“英雄事迹”的原因所在。
在后世,从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始实施。随着《条例》的实施,少年英雄的照片,也纷纷从校园墙上被摘下。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中也删去了其中关于“见义勇为”的叙述,将原版中“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改为了“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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