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原形毕露

黑妞上仙 那天我不在 1032 字 6个月前

那蝙蝠就甩在那一堆红的,白的,黄色的酒水里面。那血红的眼色都给熏得迷离起来。这,堂堂魔界的魔王何时受过这等耻辱,当然,除了那天山神女夜白以外。挣扎着站起身来,又打了一个滑,一屁股又坐了下去。不知道是这黑妞是真的煞星转世还是怎么的,谁遇见了她都得倒霉。也才刚往那江湖迈了一个黑脚丫子,就煞倒好几个。先是那元墨,再来是那阎君。现在真真正正的就是这魔君了。这魔君要是发起怒来,地都得抖三抖。此刻却栽在那黑妞的手里了。那跌下去的时候,老天爷就好像算好了时辰似的。那屁股尾尖端端正正地坐到了一个尖尖的玻璃碴子上了。那蝙蝠立马就跳起了脚,惊得个激灵激灵的。就跟个跳舞似的,在那一地一玻璃碴子上乱滚。再站起来的时候,不光那尾巴尖上,屁股沟子,蝙蝠脸上,脊梁骨上,脖子上……。一处都不带落下的,插满了那玻璃碴子。活脱脱的侏罗纪时代的剑龙穿越时空而来。那血红的眼珠子,渐渐地变了色。颤颤巍巍地晃了两下子,一双眼睛珠子由红转白,滴溜转动了一圈。看了看眼前三小只和一大只。当看到那大只手里提拉着一只长剑,警惕地看着它的元墨的时候。脑门轰的一声。清醒过来。再看了看自己个儿此时的样子。苍天,还让不让人活了。多少万年过去了,好不容易从那天山神女的阴影里走出来。又见到了一个一见倾心的主。还木有开始就又结束了这丑态在心爱的人面前露得个360度无死角,以后还有脸见他么。当下蝙蝠翅膀一收,将一张蝙蝠脸给妥妥地遮挡住。深身上下抖了三抖。那玻璃碴子就掉了一地。然后,一转身遁回了魔洞,一个人疗伤去了。哈哈,原来就是这么简单。还以为会和那妖精来个惊天动地的大干一场的。黑妞本来是想发挥她的天才打地鼠的功夫,使命在那妖精头顶拍个百来回的。木有想到,局面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变。那妖精不战自退。三小只和一大只啷里个啷地出了魔宫之门。这一晚上折腾得够呛。出了宫门,发现天色已经发白。那晚上本来繁华的市集又恢复了一片苍凉的模样,半个人影也木有见过。一个一个地揉了揉眼睛,以为一切都只是梦一场。那街道很熟悉,元墨昨儿个下午来的时候就是此等模样。记得那魔都的入口正好在那东南面。领着一帮孩子们朝那入口急奔。这奔得个正起劲,隐隐约约觉得少了点什么。回头一看,三小只少了一只。黑妞不见了人影。mmp,这闯祸精不知道现下是紧要关头啊。又不晓得跑哪里去了。你跑的时候倒是吱一声啊!回头往那茫茫然,一片萧瑟的街面上一看。除了那飘飞的烟尘之外,木有半点那妞的身影。白虎眨巴了一下虎眼。“师父,我知道妞去哪儿了。”白了白虎一眼,你知道你不早说。果然,白虎木有猜错,在那西北角的那栋阴森森的建筑里。那黑妞正在拼命地打地鼠,黑爪爪一起一落,拍得个兴起。那房子里正是之前关着三小只的地方。黑妞这是走之前,想带走那一帮被那妖精关着的人类。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白虎伸出了爪爪,爪起爪落,加入了打地鼠的行列。元墨手中的青岗剑也不示弱,木有那大妖精在,也不抖了。一剑挑起一个,将那些个蝙蝠甩得个七荤八素的。二丫,也贡献了双脚,死命将那地鼠洞里还在挣扎的地鼠往下踩。一盏的工夫,打完地鼠了。然后将那一间一间的人都放了出来。好家伙,老的少的,大的小的,一个一个的面黄饥瘦的。个顶个的只剩下一张皮囊包在那骨头架子上。元墨这个时候就想起了那吕西西,可找遍了那牢房的边边角角,都木有找到那吕西西。逮了个半死不活的蝙蝠来一问。那蝙蝠的翅膀抖起了筛子。“那吕西西被魔君带去了魔洞里,其实魔君一直在打恢复那吕西西肉身的方法,近日初有见成效。”算了,即使找到了那吕西西,怕他那个样子回到了凡间也木有法子活下去,还不如在这里还有一线生机。转身和三小只领着一帮人类往那出口走去。当时,一脚踏进那魔都的时候,左前方正好是一座茶楼,此时那茶楼的破烂的牌子正被那风吹得咣当作响。可四下里望了望,茫茫然一片,哪有那入口?莫非有什么机关?记得以前那电视剧里总是这个样式演的,譬如在某个隐蔽的角落里有某个机关。触动那机关,那门也就出现了。当下,三小只,还有那一帮人类,个顶个的搬石子的搬石子,踢砖头地踢砖头。掰柱子地掰柱子。眼见着半个时辰都过去了,也木有半点头绪。难道就这样功亏一篑啦?再说了,那仙界大会就在今日上午召开,这样耗下去得了。正焦急着呐,天空飞来一只蝙蝠。那蝙蝠落了下来,黑妞伸了爪爪就要上去拍。拍顺手了,见着一只妖精就想拍。元墨将黑妞挡了下来。如果要出去,还得这只蝙蝠来帮个忙。却见着那蝙蝠抖抖嗦嗦地努力变了个人形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仙君请息怒,我是代表魔君来送仙君一程的。”说完,将那只盒子递给元墨。元墨打开来,那是一瓶上好的红酒,隔着精致的红酒瓶都能闻出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来。“仙君,这是魔君送给您的,回去的时候慢慢品。”那蝙蝠朝着元墨行了一个礼,都说礼尚往来,可现在元墨连自己都衣不蔽体的,也拿不出什么玩意儿来送给魔君。有了,手腕上,是从前世穿过来的时候就戴着一串佛珠。那个年代的土豪都流行戴这个。本来自己也不是很稀奇那个玩意儿,只是一次竞标的时候,乙方那土豪老板好这一口,给公司的高层人手一个。自己顺手也就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