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的样子,她的手不自觉伸进我的衬衫里,是想让自己躲在父亲的怀抱里吗?希望那座可以爱护其一生的高山,能够为她挡住风沙雨雪?
这些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意识到,唐婉的拥抱不带有半点情欲成分,她只是倦了累了,需要一个能够挡风避雨的避风港。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我掏出一块手帕,将唐婉的眼睛蒙住。
这个动作很危险,但我不得不做!
当施术者使用催眠术给被催眠者催眠的时候,往往会采用一些特别的举动。
比如,我们会盯着对方的眼镜,一眨不眨,然后借助道具:钟摆、重复轨迹的小球、特殊的音乐、枯燥而反复朗读某些文字,以及让对方以某种特殊频率呼吸…
说起来手段非常多,但催眠术里,有一种绝对不允许尝试的禁忌,那就是和被催眠者进行身体接触!
这个原因我曾经和任逍遥多次讨论过,老爷子的观点是,人类身体的感觉可以分为很多种,比如视觉、听觉、嗅觉等等,但更多的则是触觉!
而不同于视觉和听觉,触觉属于条件反射类型的感觉,或者可以说具备应激反应特性。
比如,手不小心碰到刀锋上,拉破了,本人可能还没有看到伤口在什么部位,有多深,流血没有,但已经感觉到疼痛。
又比如,走路的时候有人碰了自己一下,人们的第一反应是侧脸去看,而不是先判断碰到什么东西了,我是该看还是该马上躲开。
也就是说,触觉给与人体的反应是先于中枢神经的!
任逍遥向我解释,“小枫啊,催眠的本质是利用某些外力影响被催眠者的中枢神经兴奋度,而触觉,会先于中枢神经对外界反应,这样一来,加入对方已经处于深度催眠状态,除非他已经陷入昏迷,否则,一定会做出下意识反应的。”
我就问下意识反应会带来哪些后果。
老爷子说了很多,大致可以归结为两类,一,危险。
事实上,即便是施术者也无法判断被催眠者当前的状态,就是说,我对唐婉催眠了,但她的思维游离在什么维度空间,我根本不知道。
假设,唐婉正在和某个人搏杀,那我碰她一下,很可能引起对方疯狂反击!
这就是某些经典案例中催眠杀人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