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斥资三百多万,盘下这家店面,成为这个国际品牌服饰专卖店的新老板!”
轰
这次,店里彻底炸锅了!
倒不是说我是这个服装店老板有啥了不起,我相信,能在这里购物的人,身家千万上亿的不在少数,像我这样数百万买卖的手笔,也不见得就没人做过。
令大伙儿炸毛的是,我特么一个住在他们眼中贫民窟的普通青年男子,竟然能够在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做出这样大手笔的举动!
更重要的,众人应该已经听明白我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无论从时间、从距离上算,我既然能够在一小时内,仅仅奔行五六公里,便做成超过三百万的‘大单子’,我又怎么会在意陪菁菁回去,耗费两小时挣这十五万?
…
我不语偷笑,事实上,哥们这是在偷换概念,或者说,讲歪理。
但我铺垫得极为到位,而且只是咬住时间和距离两方面不松口,淡化事件本身性质上根本不一样,从而让谭菁菁无法反驳。
其实,买衣服是一种群体行为,而且是每天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的常态情况。
而我这种一掷千金的盘店面行为,只能偶尔为之,本质上算不得日常经营…
但,大伙儿已经被我的话惊呆,便没有人想明白我偷梁换柱的把戏…
“菁菁小姐,你还认为我江枫有必要花掉两小时,一身臭汗给你送货上门吗?唉,我虽不是比尔盖茨,做不到面对五万美元支票视而不见,但…我江枫也很忙啊,两小时会耽误我收购多少大生意?”
“你…”
对方没话了,我则转身,冲着一脸坏笑的梦翔眨眼,“还不快给菁菁小姐把衣服包起来啊?我看你也不用亲自送了,就让…”
我随手指了指门迎,笑道,“就让这个小妹送一趟吧!对了,业绩算在她头上啊…”
“哈哈,嘻嘻…”
谭菁菁一桌的几个女客笑起来,甚至有人冲我伸出大拇哥,疯狂点赞,“帅哥,干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