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奇怪,以为她又被刘瑶琴等人欺负,脸色瞬间布满阴霾,问她,“司马小乔,怎么了?又被人欺负了?”
“不,不,没有!”
司马小乔连忙解释,“我和刘瑶琴她们早就不在一个监室,出劳作的时候也不是一个组,她们平时见我躲得远远的…现在没人为难我。”
“那你?”
我更好奇了,什么叫我可算回来了,整得跟见了亲人似的!
诚然,负责任且具备良好操守的管教,的确能够在某些时候给犯人贴心关怀,但毕竟双方的关系很特别,并非每个管教都会被犯人看成亲人。
“我…”司马小乔忽然有些泫然欲涕,哽咽着道,“我弟弟,他来看过我…他都和我说了,您专门托人找过他,给他送过钱…”
我恍然。
的确,司马小乔之所以因为经济犯罪入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钱,只不过并非为了她自己,而是给家人治病、给弟弟生活上学。
我曾经答应过她,只要她配合我,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关照司马小乔的弟弟。
后来有了燕姐给我的五百万,我曾让陈倩安排人给司马小乔的弟弟送去五万块钱,以解燃眉之急。
当然,我可不是白给他,而是要求对方打下借条,并且写清楚每年还多少,什么时候还清。如果做不到,该用什么东西比如房子,作为质押品等等。
我不是滥好人,但我也不是伪君子,总要尽量言出必行。
尽管我有心理准备对方也许会赖账还不上,但我却依然要求司马小乔弟弟打借条。
并非我想以此要挟他,而是心里清楚得紧,‘赠予’只会令对方养成依赖心理,而‘借债’虽然听着不那么高尚,但却会让他心中始终保持有压力,从而不认为我有义务‘供养’他。
还是那句话,我江枫不是善人,我只是做那些我认为可以做到,并且去做了也不会铸成什么大错的事儿!
曾看到过一个有爱心的明星赞助某贫困大学生上学的报导,起初对方感恩戴德,结果,随着生活费用提高,该大学生不断索要更多金钱,而到了那个明星觉得对方有能力自食其力打工赚钱,并没有提高供养费的时候,却受到恶语中伤,甚至闹得沸沸扬扬,双方反目…
这个事件对我触动颇深,同时甚至颠覆了我对社会捐助、扶贫济困的部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