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我今天晚上还有事情,就先走了。”凌薇微笑着拒绝了男孩的邀请,算算自己也出来一个星期了,是时候回家了。
“你要走了吗?以后又是我一个人了。”男孩有些失落的低下头,声音闷闷的。
他是偶然间认识凌薇的。那时候他在街头唱歌,凌薇当时路过,听见他的歌声时干脆停止了脚步,默默站着,随着他的歌声打着节奏,一直陪着他,直到男孩收拾东西准备走的时候。
“你没有事情吗?”男孩好奇地打量着面前这个大着肚子的女人,他发现女人的情绪好像有点低落,干脆又抱起吉他,为她唱了一首歌,“你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我给你唱首歌,你开心点,也当做谢谢你今天下午的陪伴了。”
“谢谢你,你,是没有地方去吗?”凌薇在男孩转身离开的时候出声叫住了男孩,盯着他寒酸的衣装和脏脏的琴包,试探着问了一句。
“啊,我是个流浪歌手,在哪里都无所谓的。”男孩不好意思挠挠头,有些难为地看看自己的打扮,局促不安。
“我要去住旅店,不贵,你和我一起吧。我为你出钱开个临近的房间,就当谢谢你的歌还有你的好意。”凌薇不分由说地替男孩做了决定,看着男孩涨红的脸庞轻轻笑了笑,“我一个女人在外不安全,你看起来不是坏人,有人陪着好歹是个照应,你要是还觉得不好意思,那就多陪我说说话吧。”
男孩犹豫着点点头,答应了凌薇的要求,两人一起去了旅店。在接下来几天中,通过不断交流,互相熟悉起来,男孩也觉得凌薇亲切,就把自己的故事一股脑告诉了凌薇。如今知道凌薇要走了,虽然知道两人不一样,迟早要分开的,可心里还是会有不舍。
“没事的,这样吧,你把你电话号码给我,过几天,我还会和你联系,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凌薇伸出手,问男孩要来了电话号码后,丢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笑着和男孩挥手告别了。
交换事务所还在等着她,她的丈夫也在等着她,她该回去,和他一起重整旗鼓,把事务所做起来了。
只是,这个男孩,会不会成为帮他们翻身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