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尉:“林公子……”
林稚水:“啊?”
县尉深呼吸,“您下次说话,能别大喘气吗?”
林稚水:“?”
第72章 升舍之试
官兵们把流寇的尸体搬走, 手软腿软的小年轻们蹒跚着下山,走路摇摇摆摆, 喉头喘不出话来,只能大口呼吸山林中的新鲜空气。
主簿替儿子整了整散落的头发,拍了拍他的肩头,“好小子!”
“阿爹……”儿子小声:“我想退学了。反正我们家里也不缺那二两银子。”
他重复地诵读:“我想退学,阿爹,我想退学, 吓死我了,真的太吓人了。”
主簿看了看儿子没有血色的嘴唇, 却是出乎意料的拒绝了他,“不行!你必须留在这个队伍里!”
“为什么!我们家又不缺那几顿肉!”
主簿叹息一声:“让你去念书,你又不肯念,十七就该服兵役了,骤时,什么山匪、飞贼,甚至有可能会来几只胆大妄为的小妖,都得是县兵去擒拿, 等到了那时候,你再锻炼身体, 习惯伤亡,就晚了。”
“啊?为什么会晚了?”
“进了县兵, 可不会抓一群盗匪让你站着拿枪|刺,当靶子练,都是听到哪个地方有匪徒,直接给刀给枪,领你们去, 旧兵混杂着新兵,听号角声冲锋,不冲就是死,当逃兵要被判刑,一场下来,活着的就是好兵。”
这样子的事情,主簿看得多了,对着自己儿子说这段话时,竟也显得凉薄无情。
儿子与他冷冰冰的双目对视时,不由得抖了一下,一种受伤动物的本能令他低下头去,观看自己并不坚实的双臂。
就在刚才,正是这双略显瘦弱的臂膀,夹着长|枪将一个壮汉刺死。
……或许,他并不是不能做到?
短暂的害怕暂时退去后,便是一种杀匪的成就感,以及后知后觉的,留在林稚水手下似乎并非是无法忍受的事情——生活在近边境的县城里,伴随着时不时有人失踪,主簿的儿子可不是那些天真的以为这是个太平盛世的人,如同他爹说的那样……“阿爹,你说的对,那我还是留下来吧。”
现在能逃避,两年后的兵役总跑不掉了。
主簿欣慰地笑了,“好好学,他对县令大人说的话没有错,你好好学,两年后必能成为精兵。”
精兵,就代表着不会被随便派去当炮灰。
儿子用力点头。
这一次外出训练,令林稚水惊异的是,事后退出的人居然寥寥无几。
主簿的儿子笑着说:“师傅,你可别小瞧我们,我们识好歹的。哪怕去酒楼里应聘当洗碗工呢,有经验,洗得更快更干净的,被选中的几率也更大。”
若说之前他们只是为了钱,那一次意外的剿匪成果后,他们就敏锐意识到,这是一次往上爬的机会。
现在,他们是为了自己而训练。
“好!”林稚水扫视着眼前存留的四十五人,“既然你们愿意相信我,那就继续——全体都有,稍息!立正!”
四十五人齐刷刷行动,远远望去,赏心悦目中又带着令人骇目惊心之意,如果不是清楚他们只被训了二十天,都要以为这是一支精锐之师了。
到了开考前前一天,林稚水领他们做了个阅兵给陆县令看,华夏的阅兵仪式,放在现代,也是能令万国震撼的场面,陆县令站在高台上观望时,脸色不断变化,又是震惊,又是欣喜,又是满意。
林稚水凝视着他的神情,心里就知道自己这一出是稳了。
待到阅兵结束,便对陆县令道:“县令大人感觉如何?”
“好!非常好!日后入兵伍,必为军中悍勇,林稚水,你的确是送了我一份大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