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所以。”林稚水握住李家家主的手,用力一挥,剑吟嘶鸣,女妖脖颈如薄纸,轻而易举被撕开,“天命在人,不在妖。”

——天命在我,不在你。

林稚水不信天命,但是,古人信,他们需要一些信心,来缓解被算计的毛骨悚然。

眼周扫去,众人或颔首,或微笑,显然稍微走出了阴影。

剑上血珠滴落,迸碎地面,如烟花绽放。

然而——

“啵!”

下一息,珠碎声响,血迹与尸体,皆消失不见,原地只留一地宝光。

微笑凝固住了。

小说家名士对于杂闻深有了解,几乎是立时,认出来地上碎珠:“蜃珠!”

海市蜃楼,蜃珠可作伪装。

峻宇雕墙上,吹来女子笑声,“见识不错。”一双赤足自高檐垂下,前后不定地轻摆。妖族圣女坐于高处,将一缕风吹散的发丝拢到耳后。

——原来,她自始自终都不在丧礼上。

而她用的,也是蜃珠,并非人皮。“……李小姐的皮呢?”

女子歪头,似在回忆,又不以为意,“不太记得了,好像是当年剥皮的时候,不够熟练,我不小心剪坏个小角,就扔了。”

她略带犹豫,“大概,也许,被谁捡了,拿去卖了吧。”

林稚水拢了睫羽,掌心按在剑柄上,手指一根根收合。

妖族圣女垂眼远远与林稚水对视,似是挑衅:“听说,林公子曾借高楼之势自我兄长手里逃脱,我今日就仿你一仿……”

剑气沛如江水,倒流而上,明光下,耀耀若琼瑰,其势仿要颓了泰山,冲没茂林。

李家家主瞧向林稚水,瞳孔微动。

能挥出如此蔽日干云之剑光,已得青莲剑仙剑技中“倚天之势”之华粹。而他用快剑时,又深谙另外一道,“不留行”之精髓。

哪怕不见青莲剑,若他自称青莲剑仙传人,亦无有不信。

可惜,李家的楼阁,建得有些高了。

剑势终究不是飞鸟,直到三丈高,颓然散去。

似乎有女声轻笑。

而真正的飞鸟也来了。

几只金雕衔着粗绳,数个木桶摇摇晃晃,大半木桶朝着宾客倾下,众人面色皆变,有名士本要使用战文拿下狐女,见桶中倾下的东西时,连轻重缓急都不管了,极速后退。

泼下来的东西是滚水金汁。

哦,这是雅称。

直白一点,就是烫热的粪水。

古时候没有抗生素,打仗的士兵们可都是视常人避恐不及的粪水为宝贝,尤其守城时,一桶接一桶的金汁下去,既恶心人,又能溃烂皮肤,令敌军感染病菌,加速死亡。

另外一桶东西被撒向了李玄。

尘土分明没有攻击性,李家家主却是脸色大变,强行收住对狐女的攻势,往自家二弟边扑去,拉起衣袖遮他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