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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多大罪,不过是负责中间联系,跟着赚了点钱。”唐岗道。
这个说法根本不成立,四人团伙中,唐岗起到了关键作用,是他跟一名叫做玉姐的人联系,将拐来的孩子卖了出去。
这名玉姐掌控着另一个拐卖团伙,非常狡猾,不知道真名,像是整过容,早已被警方通缉,至今仍没有抓捕归案。
“被告人唐岗,还有其它意见吗?”
“没有。”
这四人,除了车潘潘以外,普遍文化程度很低,法律意识相当淡泊,胆子很大,做事的手段也非常狠厉。
有意见也没有用,犯罪事实在这里明摆着,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法,就可以摆脱法律的严厉惩罚。
“被告人程淑芬,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你可以进行简要陈述。”方朝阳道。
“说什么啊?”程淑芬愣愣地问道。
“犯罪事实,听懂了吗?就是你如何拐卖孩子的。”方朝阳道,又补充一句,“尽量说得简单些。”
“我老家是横山村的,后来嫁到连山村,那是个连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穷得揭不开锅,生下孩子后,我实在坚持不下去,带着半袋子硬干粮,走了两天两夜,翻过好几座山,离开那里。”程淑芬道。
两个小村的贫困,方朝阳很清楚,二十多年前,贫困的程度比现在更严重,不只是缺吃少喝,毫不夸张地说,甚至连裤子都穿不上。
但是,贫困并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程淑芬是个不安分的女人,卷宗上记录,她在连山村生活的时候,就曾经跟几名村民发生过不正当关系,还被男人打过多次。
“刚走的那阵子,特别想孩子,后来就习惯了,到了市里后,我先是捡垃圾卖钱。后来,就跟老林住在一起,好歹也能吃饱饭,太不容易了。”程淑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