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宇”
嘴角勾勒出含蓄一笑,那一笑,扰了岁月,乱了芳华,那张脸,烙印在白秋记忆的最深处,是白秋心底里的白月光,是白秋心尖上的朱砂痣。
晚秋的风透着一股萧瑟荒凉,枯黄的树叶簌簌落下,秋风拂过,将落叶卷走飘向远方,白秋就是在这样一个秋日午后遇到了白宇。
初入异世,她在荒郊野外醒来,白宇驾车到郊外采风,将她捡回了家,她没有记忆,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不知道从那里来要到那里去。
白宇收留了她,给了取了名字“白秋”给她买衣服,教她识文断字,教她人情冷暖。
白宇是大学教授,模样生得好看,因为近视的原因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一眼看上去斯文有礼,学识渊博。
他出身书香世家,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周身散发出一股子书卷气,思慕他的人不计其数,白秋也沦陷其中。
白秋自认配不上白宇,她没有过去,也不会有未来,但也奢望着自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
“才子佳人,天作之合”
热闹非凡的西式婚礼,白秋坐在隐蔽的角落里,看着台上笑得幸福的新郎新娘,新郎是白宇,新娘是林曼,一个和白宇相识不到一年的美丽女子。
林曼邀请过白秋做她的伴娘,白秋婉拒了。
“白秋”
新娘挽着新郎到每一桌敬酒,白宇的声音将白秋的意识从杂乱的思绪里带回。
“阿秋,谢谢你这十年来对宇的照顾,我敬你一杯”
林曼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白秋也将一杯清酒送到唇边,白宇伸手夺过一饮而尽,随后道“她不会喝酒”
“白秋,你有没有想过要去找寻你的记忆”
白秋的目光飘忽不定,始终不敢看向白宇,他们朝夕相处了十年,她喜欢了他十年,她做不到笑着祝福他和别的女人白头偕老。
白宇看着白秋,目光炙热,十年了,岁月在这张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他捡到她时,他二十五岁,她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十年过去了,他三十五岁,她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岁。
“宇”
“白宇,我们该去下一桌了”
林曼摇晃着白宇的手臂,见他没有反应,便强行将他拉走,那是白秋见白宇的最后一面。
曾几何时她不会喝酒,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千杯不醉。
...
一模一样的绝世容颜,截然不同的气质,白秋是何等理智的人,她知道近在眼前的秦王和白宇扯不上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