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暴跳

陈云正记得去年冬天的时候,曾经和三哥陈云方用剩饭逮过几只麻雀。

倒不为着养,而是无聊,既然扣住了,没道理说放就放,索性叫白术寻了个笼子,要把这麻雀养起来。

可谁知这麻雀不大,却最是气性大的鸟,不吃不喝,每天就是乍着翅膀在笼子里上窜下跳,也不管撞到哪,也不管翅膀上的毛掉的哪儿哪儿都是,更不管头上爪子子都洇了血。

三哥陈云方便道:“都说麻雀气性大,圈养是指定养不活的,要我看就是欠揍,拿小棍抽它几十回它就老实了。”

也不知道是陈云方抽的管用了,还是这麻雀蹦跶的累了,不吃不喝的饿乏了,果然当天夜里没动静,可到底还是一口水不喝,一口食不吃,没过两天,呜呼去了。

陈云正还为此懊恼了一回:笼子上粘的都是麻雀毛和血,脏兮兮的,倒可怜他花了将近一两银子买的这鸟笼子。

这才叫吃鸡不着反蚀把米,跌足捶胸,把白术骂了个狗血喷头。

也正因为此,他把这件事记得犹为清楚。

鸟儿不通人性,可也知道疼,被人狠抽一顿就老实了失了灵性和活力。那么人就更知道疼了,更知道趋利避害了,这曼曼是不是也是被打的心有余悸,从此以后只是一只没精打彩的笼中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萎顿死去?

曼曼原本就在纠结,要不要违逆他的意思就此跑出去。

可他毕竟是主子,又一向霸王惯了,是家里宠出来的说一不二的臭脾气,万一自己惹恼了他,他可是说打就打说骂就骂,不比陈夫人好歹还要找个仁义道德的借口。

要不就两眼一闭签了再说?

横竖这种狗屁生死状,只要不进官府备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见他走近了,两眼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的害怕起来。他才是个八岁大的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