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他一般的,还有门边的约翰,此时已经吓得腿都软了,却是面不改色地想要起身,装着没认出来,从叶书身后走出宾馆,逃离叶书身边!
叶书却是一脸微笑,心里感受着周围目光的变化、以及吉米、约翰的情绪波动,直接用手按住约翰的肩膀,笑问道:“你要往哪里去呢?”
漫不经心的一句话。
却是吓得约翰直接瘫倒在地,全身颤抖,倒在地上,看着叶书的眼神,犹如兔子遇到了老虎,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对面的吉米,更是吓得大气不敢喘一声,低头吃东西,祈祷叶书只是踩点的。
周围的探险家,只以为约翰是喝多了摔倒的,嘻哈声一片,并没有多想。
毕竟,光天化日、闹市之中,还能出现叶书那个凶人不成?!
一个帽子,让叶书的形貌变化了下,他们就认不出了。
叶书提起约翰,从对方腰侧,拿出对方的手枪。
很不错的军用手枪,九成新,是个好货色。
叶书无聊时玩枪,也玩过这个牌子的手枪,顺手开了保险,笑问道:“这枪不错啊,只要手够快,两三秒里,足以打光一个弹匣,怎么不反抗一下?”
内心,是真的好奇。
在这个热武器盛行的时代,哪怕是第一杀手王亚樵,江湖上都有许多人不服他,乱枪之下,王亚樵也只能逃遁。
大厅里的探险家,足有二三十人,人多势众,开枪的勇气,总是有的吧?
但他手里的约翰,却是全身发抖,声音都带着哭腔,小声道:“饶命!我还是第一次来东方,从没偷猎过任何动物!饶命!饶命!”
叶书不为所动,眼睛看着吉米,语气依旧轻松:“我问的是,你为什么不敢反抗?一枪打在我身上,我也会受伤,我不骗你……”
“不敢不敢!!”
约翰都已经哭了:“那么多警察、帮派,都拿你没办法,我哪敢向你出手?我真的没有来过东方,你相信我……”
内心,已经崩溃了。
这些强者,杀人之前,都喜欢玩弄猎物的吗?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