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年代,北美是世界当之无愧的霸主,刚在二战中证明了自己的顶尖大国实力,又刚刚把北苏搞得四分五裂,整个北美的国运,几乎是达到其国运巅峰!
更何况,整个世界的其他国家,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几乎都伤筋动骨,刚刚从废墟中站起来,这时候再看看北美那恐怖的实力,哪个不敬畏有加?
可以说,北美国籍,就是这个世界最牛叉的通行证。
在英法那边还好,在这些小国,甚至是种花家、欧德、东瀛这些国家,北美人同样好使。
比如说,一个普通的北美游客,在省里遇到了小偷。
这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当地警察就是要全城查案,查出来就是大功一件,查不出来,那就会惊动市里、省里,成为“事关国家颜面的外交事件”。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那个年代真实的情况。
你是管理一亿人的高官?
哦,我是北美人。
你是当地黑色势力老大?
哦,我是北美人。
你是南洋华裔,不过是个刚刚反屠了血兰镇的南洋华裔?
嗯,我是北美人,我很欣赏你,当我的保镖,给北美大爷当狗吧!
乔纳森有独属于自己的北美精英的傲气,如果听到叶书凶名,就直接跪舔,那才真是智商下线,给北美国籍丢脸。
……
叶书理解他的心情,因此好心把他扔下水,冷静一下。
一群土人,都敢发动杀戮,直到叶书清洗了血兰镇,才真正从他们的死人眼中,看到敬畏神色。
一个镇子,几百人的死亡,才让亲眼看到这一切的剧组众人,对叶书不甘地低下头。
一个更加“高贵”的北美精英,凭口舌、凭利益出让,凭武力威慑,就能让其心甘臣服?
还是拥有一个“黄皮猴子”的自觉,给这群北美大爷当小厮,鞍前马后地笑脸相陪,以求得对方可能的善意关照?
不在对方身上打几个枪洞,对方是不会正眼瞧你的。
叶书甚至懒得等他老实,一把手枪打完了,就换另一把。
旁边的剧组众人看着,心头不由得一阵肉跳,内心还涌现出一股子埋怨:叶书这样的人,没事都要搞事情,乔纳森你惹他做什么?
连着两梭子弹打下去,见没有一丝血线露出来,叶书忍不住哈哈大笑:“还行,水性不错,出来吧,我不杀你!”
又等了一会,见再没有枪响,河面才露出乔纳森急促大口喘气的脑袋,一脸惊恐的看着船上的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