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仿佛一个刚放出来的强x犯,时刻透着一点亮光,闪闪烁烁,如同能直刺内心。
身体强健、精神饱满,内分泌极为合理,皮肤光光滑滑不说,那股子由内心深处透出的气质,才更为吸引人的眼球。
尤其是此时叶书,手提一柄棠溪剑,普普通通地站在那,就像是一个久经军涯的士兵般沉稳,真正将“站如松”诠释了出来。
再想想以前叶书拼命挣扎维生的样子……
马宏峰长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叶书是真的变帅了。
内心为朋友高兴,马宏峰却是嘴上不饶人:“行了,废材你别废话,给我富二代一个面子,别打我脸!明个我介绍我女朋友给你认识,梦中女神级别的!!说定了!”
见叶书还是没什么兴趣,马宏峰直接下了大杀器:“我刚搞了匹汗血马!”
“什么?汗血马?!”叶书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别明天啊!现在就去!”
马宏峰笑了,学曹操问道:“君何故贱人而贵畜耶?”
一旁的刘少充怪笑道:“就是啊,你为什么变成了贱人,又如此地喜欢鬼畜呢?”
叶书呸了一声,二话不说就去旁边换衣服,旁边马依莎见了,眼睛一转,马上也急着换了。
待到叶书三人离开时,马依莎却是也默默地跟着。
妹子都倒贴了,叶书两人也不好说什么,马宏峰却误会三人关系不错,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开着车,四人很快就来到市里的别墅区。
果然景色开阔,没有城市中的狭窄逼仄,马依莎满眼都是兴奋之情,这是她无比渴望进入的地方。
叶书的眼睛,却是被马场里的一匹神马,吸引了全部目光。
只见一匹高大轻盈的“神马”,正在马场里疾速自由奔驰,它一身银白色,在冬日太阳下,仿佛披着一层鳞光,异常地神骏。
马场说不上大,但也有二三百米长,但这汗血马跑得兴起,只10余秒,就从头跑到了尾,转身斜冲间,速度微降,显出自在从容的样子。
更妙的是,见叶书四人过来,马师只是吹了个响指,这银白色的汗血马,就温驯地减速跑了过来,一双眼睛好奇地看向这边,望见人群中的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