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陆维均,是书庭实习公司的创始人。
美国名校mba毕业,回国后,在家人的经济支持下,与学室内设计的朋友共同创办了如今的公司。
年纪三十出头,与书庭相比确实有点大了,不过从最近相处的点点滴滴,书庭也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年纪大了会疼人”。
陆维均对书庭,几乎一见钟情。
见到书庭第一眼,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再多看几眼,发现不仅好看,而且耐看,百看不厌。两道眉毛弯弯的,面相温柔中又带着可爱。
后来接触,发现这姑娘性格真好,开朗大方、坦坦荡荡;再进一步交流,觉得书庭好有意思,不仅善谈,而且还有着这个年纪所难得的风趣幽默。
书庭刚入职,陆维均便时常关心照顾她。
是润物细无声的照顾,并未引起书庭的反感,也叫她无法拒绝,久而久之,自然积累了对他的好感。
但只是作为朋友的欣赏。
也曾想过,他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吧。经济上无忧无虑,老公又体贴顾家。但从未想过要与他发展感情,毕竟他与自己一直以来的理想型完全不一致。
再后来,陆维均开始约书庭出去。
书庭不愚钝,也感觉到对方八成是看上自己了,只是自己并没有开始一段新感情的打算,于是找理由拒绝。只是这个老男人脸皮不是一般厚,情商又高,总有办法叫书庭无法拒绝他的小恩小惠。
陆维均也是个爽快之人,又这把年纪了,不喜欢拐弯抹角,也知道书庭是一个知性、大方的女生,平日里笑呵呵的,接得住玩笑。第一次和书庭吃饭,便对书庭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知廉耻地说:“其实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
书庭听了,一口红酒呛进了气管里。
看书庭咳嗽,陆维均也吓到了,问:“你没事吧?”
书庭一边咳一边摆摆手,说没事。
等书庭恢复过来,陆维均又暗自庆幸——
幸好刚刚理智克制了他,叫他没把那句更不要脸的话说出口——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娶你。
原来书庭再大方,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自己这句话说出口,指不定要把人吓跑了。
只是看书庭咳嗽,脸都红了。
又觉得——这姑娘怎么这么可爱呢?
每一次与陆维均见面,书庭都是轻松愉快的。
陆维均很幽默,常常把书庭逗笑,追姑娘的手段春风化雨,而从未让书庭感到过丝毫的不自在。
直到书庭离职。
书庭离职,陆维均心情复杂,当天晚上的聚会也并未参加,只是叫她们好好玩,花费由自己承担。
而在第二天,陆维均单独请书庭吃饭。
在西餐厅,陆维均送了花和项链,正式向书庭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