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认为当下的情况,根本就不危急。
无需它出手。
因为对面冲至的红眼人,果然是与贾珑想像的一样,压根属于‘低级红眼战士’。
连‘超级红眼战士’,都在南极之战杀过许多的毛毛,自然看不上。
这支守护路口的队伍,与其说强在红眼人身上,不如说是强在那些千奇百怪的红眼猛兽上。
想必设计这种搭配的人,也是有大智慧的。
若让整支队伍一齐迎敌,会是极其难缠的局面,红眼人以枪械为杀伤力威胁,红眼动物们则是神出鬼没且速度快的突击手,配合起来会令人震颤。
但只剩单纯的‘低级红眼战士’,那就没什么看头了。
枪战声很快结束。
“张小弟,你枪法还算不错嘛。我一共打倒十五个,你呢。”
“你……十五个?哼,我九个。珑爷,我承认你的战斗力确实远远超过我想像。”
“哇,毛毛你跑这里睡什么?都不知道帮帮忙。”
“珑爷,毛毛只是一只小熊,你未免对它要求太多了吧。”
“我……你懂个屁,我管我家毛毛,不用你说教。”
两人斗嘴还斗上瘾了。
毛毛是被贾珑拍着小屁、股拍醒过来的。
“耙耙,不玩哪?”
睡眼惺忪的它,还认为贾珑刚才是在玩呢。
“不玩了,这附近发生战斗,想必红眼人会很快蜂拥而至,中午饭也不能吃了,我们得加快速度离开这片山林地区。”
贾珑凝重对毛毛道。
“你还真跟宠物解释,它又听不懂。”
发生之前的战斗,老张不知为何,与贾珑关系倒变好了点起来,站一边偷听一会儿,忍不住讥讽。
“你怎么知道它听不懂?”
贾珑懒的跟他解释。
“走吧,我说不吃午餐可不是开玩笑。”
贾珑重新把甩了一地的背包背负起来,只是在去捡老张同志的户外包时,他先一步抢了过去。
“劳驾了,我还是自己拿吧。”
他想在观众眼前拿回点失分。
“随便你,老张,你说现在我们还从沼泽走吗?”
“走,两条道路都不敢肯定还有没有其他红眼人队伍,所以从这中央处的沼泽地形通过是最正确的,而且我走过一次,知道哪里比较安全。”
“好,那这次你带路。”
两人一合计,决定了接下来的行进路径。
他们两都是老户外,所以做决定的速度非常快,根本不会有太多的拖泥带水,若换成不习惯的普通户外爱好者,很可能在分歧与商讨上浪费极多时间,磨磨蹭蹭最后还不一定能挑到最适合的行进方式。
这就是经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