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近前,让腾雾停下,结果见到了永世难忘的一幕。只见群狼如潮水般后退,只有几只体型巨大的恶狼还在跟石顽搏斗。而此刻的石顽,俨然是一个血人,浑身都沾满了血污,我也只能通过他的战甲和长枪,来分辨出此人正是石顽。
把最后的几头巨狼挑杀,此刻的石顽已经筋疲力尽,只能依靠把长枪插在地上才保持屹立不倒。不过石顽虽是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可远处的群狼则都如同见了魔鬼一般,纷纷往后退却,谁都不肯上前一步。
再看附近的草原上,已经堆满了狼尸,这一堆堆的狼尸,简直便如同一座座小山包,恐怕数量已经有上百具了。而附近的草地则全被鲜血染红,黑红色的狼血便如同小溪一般在草地上流淌着。
再看狼群中的狼王,此刻已经跑出了一里开外,身上有道道血痕,就连耳朵都少了一只,显得有些滑稽。狼王躲在了近百只恶狼之后,但饶是如此,石顽抬眼看向它的时候,它还是不自觉地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此刻的石顽,虽然虚弱不堪,但却如同杀神白起转世,杀得群狼都吓破了胆子,即使没了一丝力气,也没有一头恶狼敢靠近他分毫。石顽身上的杀气远远散开,屹立在草原上威势滔天,甚至震散了天上的层层乌云。
我把依靠枪杆站立的石顽抱起来,一步步走向了战马,边走边失声哭了出来。我在九龙山遭遇绝境的时候没哭过,苟小贝结婚的时候也没哭过,但此刻石顽奋勇杀敌,换得了我们的安全,我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
我想自此之后,经历过此战的恶狼,不管是狼王,还是普通成员,恐怕以后都要活在石顽的阴影之下了。若是人们以后遇到狼群的包围,我想只需要拿出石顽的画像来,便可以驱散狼群了,比猎枪和火把还要好用得多。
我把石顽托上战马,自己也上了马,直奔草原之外。我来草原之前是不会骑马的,但在部落的这些天闲来没事,倒也学了几次,没想到居然如此简单,比骑摩托车还要轻松。
依仗腾雾的神速,只用了不到我们来时的一半时间,我们便跑出了草原。我先带石顽找了一家小诊所,包扎了他身上的伤口。待得脱下他的战甲一检查,我才吓了一跳。
只见石顽的身上几乎没有了一块好肉,到处都是咬痕,有些地方一小块肉都被撕了下来。能在狼群中杀出生天,显然不付出点代价是不可能的。
诊所的大夫是个年过六旬的老人,他看了石顽的伤口也是唏嘘不已,我跟他说了我们是从草原的狼群中杀出来的,他更是对石顽夸赞得不得了,说他简直就是“玛哈噶喇”,在蒙古语中是大黑神、至高战神的意思。
包扎完石顽,我又把腾雾身上的铁甲全部清除掉,让大夫帮忙清理了一下它身上的伤口,简单为它包扎了一下。大夫说从来没见过如此神骏的马,它是上天的宠儿。
虽然大夫把石顽和腾雾都一顿夸,但这丝毫没影响到他的收费情况,还好一直把钱带在了身上,否则恐怕便无法全身而退了。石顽和腾雾的包扎,大夫收了三张红色大钞,够半只烤全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