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的生意和宝石差不多,过了这波热度之后,销量便平平无奇了。
贾赦驳回了张道人要以开过光的珠宝为卖点的馊主意,忽然想起了他那位已经被抛弃了很久的叶哥。
“狗子,你明天晚上把叶哥带来。”贾赦不但不心虚,自己还说嘴,“我就说好像缺了谁,原来是叶哥不在,不是我说,叶哥做生意绝对可以的!”
“嗯,可以到被舅舅骗得底朝天。”明夙一向不喜欢叶清露,贾赦好像就跟察觉不到一样,一口一个他叶哥。
角端哪个也得罪不起,拽了贾赦到一边,悄悄地道,“老大,真带叶哥来啊?你真不怕陛下吃醋?”
贾赦一脸你不懂地表情拍拍他的肩膀,“真的要带,在外头别老陛下陛下的了,喊大嫂就行。”
角端:……老大你说真的吗
也不能怪他不相信贾赦,实在是从小到大他黏着明夙的样子在脑海里太过印象深刻了。
明夙耳力挺好,听见了也没说话,只淡淡地看了一眼角端,角端立马假装自己只是个单纯的交通工具,并听不懂人话,也不会说人话。
张道人倒是也知道叶清露是谁,印象还很不错,“颜大人身边那个打理庶务的小哥是吧?人很不错,事儿也办得清楚,就是有些傻了吧唧的。”
完全和脸对不上的傻气。
贾赦听到傻这个字就知道大家说的是一个人,直点头,“叶哥就是有些傻,张道长你和他聊过之后就明白为什么要请他来了。”
简直就是和可以张道人相媲美的炒作大师。
傻也有傻的好处,譬如颜灵筠和张道人把叶清露叫进小黑屋这一通讲解之后,他很快就明白了贾家的这些个兽,半点也没有受影响,“我说怎么东西运得这么快,以后可就方便了。”
说着眼睛里就冒出了生意人特有的光满,仿佛每一个眼神都写满了金子。
颜灵筠本就为难怎么安置叶清露,干脆就把人放给贾赦了。
加上自己给自己找过托儿的贾赦,三人聚在一起嘀嘀咕咕半个晚上,拿出了许多方案,最后叶清露拿出了他们船上的一套,成功说服了另外两个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