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honey。”一双坚定有力的嘴唇印上她脸颊。
“hi,honey。”
“该起床啦。”
“几点了?”
“六点。”
“太早了,”她嘟囔,“让我再睡一会儿。”
“哎呀。真拿你没有办法。”小约翰·肯尼思拂开她的头发,亲吻她的耳朵、脖颈。“小懒虫。”
“走开。”张文雅连眼睛都不想睁开。半个月没见,两个人昨晚大战了三百回合,她累得不想动,真不知道狗男人怎么还能起的这么早。
男人的手抱住她的腰,躺在她身边,“你还再来一次吗?”
她转过身拍他,“走开!”
肯尼思笑着抱紧她,“不想?”
“不想。”嫌弃的说:“你们男人是不是脑子里只想着做||爱?”
“不能说‘只’想着,但可以说经常想着,尤其是……他爱着的女人。”
“不行,我很累,而且没睡好。”
他只能遗憾的说:“好吧,那我下去跑步了。honey,好梦。”
过了两个小时,张文雅起床了,洗漱之后,到厨房里找吃的。
打开冰箱,拿出几片培根,在烤面包机里放进两片切片面包,拿下平底煎锅,用喷油瓶在平底锅里喷了少许橄榄油,煎了培根,煎了一只油煎蛋。再从冰箱里拿出两片生菜,洗净,擦干水分。
烤面包机“叮”的一响,两片面包跳了出来。
张文雅做了一份三明治,用餐刀沿对角线一切两半,成了两个三角形的三明治。
外面有什么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什么在挠门——这种声音她偶尔会听见,有时候吐司偷偷溜出去玩,回家的时候就会这么挠门。
吐司呢?
莱蒙呢?
她觉得奇怪,难道是小肯尼思带他们下去跑步了?
“约翰,是你吗?”她放下咬了两口的三明治,过去开门。
门外是一条成年的高大边牧,皮光水滑,健康健硕,有点像吐司,但不是吐司,因为是个“他”。边牧冲着她吠了几声,主动在她腿上蹭蹭。
张文雅惊异,“你是谁?你是哪家的狗?”
她揉了揉狗子的脑袋,
边牧是长毛狗,脑袋上的毛也很茂密,摸着很舒服。
陌生边牧努力用脑袋在她手心里蹭蹭。
好乖的狗狗呀。
她一下子爱上了这条走失的边牧。
“好吧,你可以进来,不过我只能收留你几天,不然吐司会不高兴的。”
陌生边牧欢快的摇头摆尾,一溜烟的进了房间,一路跑进厨房,跳上凳子,扒拉着餐盘里三明治,三口两口吃完了一个三明治。
张文雅笑着看他吃完了三明治,又揉了揉他脑袋,“你真是个贪吃鬼呀。”
陌生边牧脖子上栓了一条皮带,挂着狗牌,她拿起狗牌:正面写着“john”,背面写着“keh”。
她吓了一大跳。
醒了。
哎呀!真的好好笑啊!
她躺在床上乐了半天。
变成边牧的约翰也很好看呢,嘻嘻。
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才七点,看来没睡多久。
起床去洗漱,想想还是觉得好好笑:约翰变成了狗狗!哈哈哈哈!还有……咳咳,他的小老弟,哎呀!好笑死了!
“笑什么呢?”肯尼思回来了,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冰冰凉的矿泉水,一口气喝了半瓶。
张文雅放下锅铲,大笑起来。
“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吗?”
他抱住她的腰,亲亲她耳后。
“是有……可能是有什么好笑的事情。”
“瞧你笑的,说出来让我也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