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律是不可能修改的,这个口子一开那可就不妙了。
共和党装死不理这事,民主党对此事其实也不很在意,但如果能让共和党头秃的话,他们很乐意推波助澜。
张文雅每周要跟朗先生至少开两次会议汇报李文和案的进度。
文件太多,看到她头晕。aclu给她分配了一名专用的法律助理,一名秘书,秘书负责接电话、泡咖啡、餐厅订座等等琐事,法律助理负责整理文件。
别说,想找她当代理律师的真的不老少!每周都有,有时候一天能接好几个电话。对方压根不管她是不是律师,指名想请她看看案卷。
对方也许是信任她,这份“信任”是跟她的名气分不开的,不然她一个没毕业的学生,人们怎么会信任她呢?而且绝大多数觉得自己的“人权”被侵害的人都是普通人、穷人,无他,有钱人或是名人当然极少遭遇不公平。
但她也只是一个人,不可能接下所有案件。
她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她让法律助理接听这些电话,听对方简述一下案情后,由法律助理决定是否要求对方将案卷寄来,挑选的准则就是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或公民权利遭受了侵害,另一方当事人是谁或者是什么无关紧要。
挑选的标准很严格,绝大部分寄来的案卷都不会接,而且由于她还没有律师执照,她必须跟别人搭档,通常都是她的指导律师朗先生。
李文和案当时立案就很荒唐,所以搞得法官都很不悦,接连推迟开庭、后来甚至拒绝审理,这是很少见的。司法部事后也给出了意见书,指责fbi做事不合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也没有证人,更没能在“交接情报”的时候“当场抓获”李文和及接头人,所谓的“spy”指控根本没有石锤。
司法部不想趟这趟浑水,朗先生也不愿意跟司法部为敌,但之前的律师已经将司法部作为被告提交了诉讼请求,这就很不妙了。
“霍根先生真的对李文和说清楚了把司法部告上法庭会有什么后果吗?”张文雅提出疑问,“他为什么不将fbi作为被告呢?”霍根是李文和之前的律师。
“司法部对应能源部。”
“没有必要。如果只是fbi,我想即使潜在的陪审员也会觉得fbi做事很不讲究。”
“能源部呢?”
“能源部涉嫌——非法解雇?”
“能源部在没有调查清楚的前提下贸然解雇了李文和,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法律。”
“那么其实应该分开起诉,是吗?”
“对,理论上是的。要求能源部就非法解雇一事进行道歉、赔偿;要求fbi就非法抓捕、违规起诉道歉、赔偿,并让相关人员负担刑事责任。”
“那应该又是两个案子。”两件民事案、一件刑事案。“可以让李文和撤销在加州的起诉,然后到华盛顿特区来起诉吗?”
司法部和能源部都在华盛顿,fbi总部也在华盛顿,换到华盛顿特区来起诉也是可以的,这是基于属地原则,而且对她和朗先生都更方便。
“——可以。”朗先生笑了笑。
决定转移到华盛顿来起诉的话,要先询问李文和的意思,张文雅专门飞了一趟加州。李文和的女儿住在大洛杉矶的尔湾地区,尔湾是新中国城,很多新移民在尔湾买房定居。
李文和现在不得不待在家里,没有工作,也找不到新工作,没有哪家实验室敢雇佣他,政府的实验室都归能源部或军方所有,私人公司也不敢招惹他这个“s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