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年自己放弃学业,离开京城不只是追寻梦想这么简单吧,只是自己不想承认罢了,爱到逃离?也许是怨更多一些,这是初恋,不能苛求完美。只是陈默重来过,还是忘不掉。
前世,从那以后,两年没有交集,自己是个小演员,而对方是商场骄女。只是,说好的、幸福呢?
陈默摇摇头,从回忆中抽离。就像那句话说的,“我们都被岁月打败,回忆的花瓣散落逝川,留不住的流年。”既然如此,前世的事情就留在前世吧。
所有一切重来,命运终究要自己把握。
现在自己还没有初步的资本积累,怎样更好的淘金才是应该自己考虑的事情,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是属于重生者的十年!
关于赚钱,陈默首先想到的是李旭,虽然这小子很浪荡,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是个金融天才,之所以后世陈默重生的那一刻才登顶内地富豪榜,只是因为这小子跟别人斗气,公布了自己在港岛的部分产业和西方世界的部分财富。
李旭离家就真的是为了梦想,没有俗套的爱情戏码,丫就是浪荡子,对他来说爱情真的就是体液与体液的交换了,当然或许是因为还没有遇到对的人吧。
这个时候的李旭看不惯家里老人的保守,更不愿意接受家里的安排进入公司,按部就班的工作然后接受家族企业。
他更愿意做一个创业者,一个投机者。陈默没钱的另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他所有的钱都被李旭投进了大美利坚资本主义的股市,虽然李旭大部分是短线投资,但是这钱就从来就没见李旭拿出来过。
估计是世纪末,李旭大赚了笔,竟然在钟鼓区买了房子,要知道这两年两人一直是租房住的,本身就是天才的陈默这两年接了很多通告,酬劳虽然不多,但是足够在南京买房置地了,《真情告白》的走红,各种商业活动更是让陈默赚了不少钱,而李旭竟然让他租房住了两年,可想而知这小子有多么的丧心病狂。
想到这里,陈默拿起手机,给李旭打了过去。
“喂,阿默呐,忙着呢,一会儿再说。”
陈默还没说话,挂了。
他分明听到了啪啪啪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