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这么可爱,是男孩子

[综]带球过人 匿名希望 1391 字 6个月前

听到这句话,我摁手机文字键的动作一个停顿,继而使劲,一个刚好就把玻璃屏幕掐出了一道裂痕。

不好玩是吧?我无趣是吧?

行。我保证让约翰尼今晚玩得尽兴。宾至如归。

不管怎么说,玩之前是得先跟人家家长打声招呼。

所以我掐指一算算了算东西岸的飞行距离时间,传短信给苏、跟她说了句她弟实在惹到我,然后就把手机关机。

并且我知道苏打不通我的手机、就会打爆哥伦布的手机,于是我让哥伦布也关机了。

宾至如归。绝对的。得要宾至如归。

讲真我是不清楚洛杉矶什么风俗民情,可我这人就几个大雷点不要踩,其中一个是别动我男人,千万千万别动我男人否则我……!

当年我跟安德鲁交往、我是不清楚约翰尼知不知道,不过以安德鲁跟约翰尼的交情、我们搞暧昧的时候也没避着他过。这种前提下约翰尼还拎着安德鲁去酒吧玩,那我就很不高兴了。

于是有次我就跟了去,在……我跟安德鲁交往前吧,确切的时间点有点记忆模糊。理所当然,那次约翰尼也开着他心爱的跑车去,银色的,宾利continentalgt,车上载俩妞,说一个是给安德鲁带的。说什么好兄弟讲义气。

当场我就小规模爆炸。安德鲁还没发现。他觉得有趣好玩好笑,根本没放心上。笑不出来的我只能把气出在约翰尼身上,花皇后区主要干道两圈的时间、跟十来张罚单,把约翰尼的那台宾利现场赢过来,顺便把挂在安德鲁身上的小女表子赶走,拽着安德鲁扬长而去。

就是那晚。那晚起!我跟约翰尼正式结下梁子。从此以后安德鲁再也不敢让我跟约翰尼碰面,至少他在场的时候可不敢,连约翰尼的名字都不敢提了。

怪我啰?又不是我提议的去街头赛车场。

如果你们好奇,那辆宾利现在停在帕克家里安德鲁专属的停车格上。是的,我送安德鲁了。猜安德鲁也不敢让约翰尼知道这个。呵呵。

约翰尼从没真正认识过我。他见到我的第一次,就是我笨手笨脚跟在托比身边、努力跟上创业进度帮点小忙。那时候我才高中诶。照片里当时的我根本像是会在餐厅摔破盘子的钟点小妹。

而约翰尼身边的都是那种,你们知道,就是那种,杂志封面,维密天使。他对安德鲁总爱带着我特别不能理解,一直想把安德鲁‘带上正轨’。

事实说明安德鲁也许就是偏爱乖女孩类型。比方后来的格温。不幸的是物换星移,我跟约翰尼的恩仇没有一笑泯灭,到是随着安德鲁不在纽约日益加深,成长比宛如帕克工业的股价。

直到从出租车上下来、确实出现在酒吧后门之前,约翰尼都不相信我会出现。他正在跟彼得抱怨,关于我的脾气和纽约的天气之间的关联性。而我们都看见了约翰尼被我的腿晃了眼至少整整两秒。

“……好吧?白色丝质开襟衫配短的黑皮裙,”约翰尼上下打量我,嘴往下撇,“好吧。至少你没有穿着白天那件套装来。”

“很好看。”彼得几乎是跟约翰尼同时开口。他的声音被约翰尼的评价盖过了大半但我听得清楚。他笔直地看着我,彷佛再也挪不开眼似的,“我是说……我是说……你可能会冷。纽约晚上很冷。就是,温差。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