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横了彼得一眼,冷冷回答他:“不,我才不要帮花花公子做人情。”
求生欲旺盛的哥伦布抱着玫瑰逃离了我的办公室。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他做我的实习生而且准备给他升正职助理。尽管他念的二、三流大学,能力在一票长春藤里头也不算出彩,重点是,他乖呀。
而且看到他那张跟马克札克伯格双胞胎似(或者三胞胎,算上莱克斯卢瑟)的脸,露出腼腆笑容,妈妈呀,谁心情会不美妙呀。
“不管怎么说,我得再找一个实习生。”离开办公室、准备去接待约翰尼的时候我抱怨道,“得男的。然后我就可以在每一次这家伙来的时候把接待任务推给我的二号实习生了。”
在见到约翰尼之前,让我们先数算一下我的实习生总共有几位;哥伦布是我的第一任实习生助理,当时帕克工业不怎么红,更别提当时的我自己也是个实习生。
实习生的实习生?说出去会笑死人。除了一些野鸡大学的穷学生想打工,拜托,哪里来的长春藤会来应征。
中间哥伦布离职了,说什么,要去杀一些丧尸?我觉得他可能嗑得有点嗨,不过更可能的是人要辞职理由五花八门,随便挽留几句就批了个准。接着来应征的是卡拉,哦我可喜欢她了,效率一流,果然是个氪星人。
然后卡拉也离职了,她更想进新闻业,我请托比给她写了推荐信。到现在我们偶尔会联络。
后一个实习生不太重要,她很快就离职,理由是‘这个职位的工作内容与她的想象不符’──其实不就是她想勾引托比被拒。这是我录取的第一个长春藤。第二个长春藤也不太理想,估计是没有想过要在我手下工作又貌似升迁无望。其实不是的。我可以把人推荐去帕克工业的任何一个部门,不是帕克工业应该也成。可惜这两只都待不住。
再后来,谢天谢地,哥伦布杀完丧尸回来了。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去哪里杀的什么丧尸,看起来把他折腾得够呛……随便吧,那段旅程被他描述得像个温馨到诡异的恋爱故事。
他问我能不能回来工作,我立刻答应他而且把工资调高。前阵子我问了他想不想升迁,结果他最大的愿望居然是继续留在原来的位置上。一个毫无野心的孩子。好吧?也成。
那么现在我们该说说约翰尼了。
确切来讲,是我跟约翰尼之间的恶劣关系。
约翰尼开大红跑车来。停帕克大楼正门前。就那有蜘蛛侠大理石雕的(不,这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的想法,这是大楼落成时、托尼史塔克送的浮夸礼物……)喷水池边。
我穿着粉肤色套装伫在玻璃门前,对约翰尼跟他的墨镜露出虚假的微笑。
“好久不见?”约翰尼走过来,执起我的手、落下一个吻,“收到花了没?”
“你应该明白我们之间不需要这些,”我把手抽回来,用眼刀剐约翰尼,“太过多余的礼节。”
约翰尼放声大笑。“哈哈哈,别逗了。这不是因为安迪人在英国、我才送你的玫瑰嘛。”
顿时我跟彼得都很不友善了起来。
“别打南希的主意呀约翰。”彼得很不高兴,“你们没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