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我失败的约会,那么来说说老害我约会失败的罪魁祸首。
彼得。帕克。三兄弟。
就是他们!就是!
要我来说我这辈子大概也就一句话,命犯帕克!
故事是这样的。我叫南希温斯顿,没有中间名因为我有个复杂的家庭。我的母亲是个舞喵女(不穿衣服的那种)而我的父亲未命名,我所有知道的、关于他们的只有我的姓。一位盲人老太太收养了我供我吃住穿衣。
然后她就死掉了。
在我六岁生日的时候。
不用安慰我。都是小时候的事。我没啥印象,也不怎么难过。
接着一个酒保收养我,这家伙他老拿我没撤而且不怎么回家。关于这点我毫无感想,他不回家才好呢,他回家我得多做一人份的饭。
瞧?我自立自强。
就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故事中命运般的邻家竹马该登场啦。
说这是命运般并不为过。除了命运我也想不出什么让我跟这对三兄弟共同成长的理由。实在是,幸或不幸,难以言喻。
那么就从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的那天开始讲起(不管你们能不能看到,总之我是翻了个大白眼)。
我记得对门的那群帕克搬过来的当天,我第一眼看见的是托比。至少在我印象中是如此。那年我六岁,托比十二岁,安德鲁八岁,霍兰德大我两个月并且在日后老拿这两个月对我说事。
六岁啊。你们说。六岁那是个什么样的年纪?
就是个还在玩、可能是玩车玩娃娃玩泥人玩滑梯玩小猫小狗的年纪。
呃,也是个,貌似是比较容易对好看的小哥哥产生倾慕的年纪……?
照心理学的角度,他们会说,这是因为我年幼失怙、在需要父亲形象的年纪缺乏年长男性的保护。然而照我个人的角度,我会说,这纯粹就只是托比长得比较好看,可以说是比我全班的男同学都要好看。
那我不倾慕他、我要倾慕谁?
第二个看见的是安德鲁。安德鲁正替梅姨把一纸箱从车上搬进屋。我就垫起脚尖趴在我家的阳台往下望。安德鲁不经心的抬起了头。
那一瞬间,哇哇哇不得了呀,这小哥哥比刚才那位更好看!
可我是个好女孩儿。好女孩儿不能朝三暮四的。见一个爱一个那不好。我得专注在我第一眼看见的小哥哥身上。
……这,从此奠定了我暗恋托比整整三年零七个月的不解之缘……
我看了托比跟安德鲁就进屋准备拜访的礼物,书上说新邻居搬来应该去打个招呼。我的监护人不会做人,我不得不担起这份任务。因此我也没看见跟我同年出生、只比我大两个月的霍兰德因为不想搬家,哭得满脸通红鼻涕眼泪、被梅婶哄着抱下车的丢脸历史性一刻。
这是第一幕。
第二幕是我们一道乘车去上学。
鉴于托比大我整整六岁,当我一年级时他已经七年级了。
七年级代表什么?七年级代表很多。
七年级代表,我们不会搭同班校车;七年级代表,我们不会在同一块校区;七年级代表,七年级会有很多好看的女孩子她们都比我高比我漂亮;七年级代表,代表……
都说三年一代沟。
我不服!
人生头一回,我在搭校车时痛哭失声。同样痛哭失声的还有霍兰德。自从我们玩到一块儿,他就各种不服,比我更不服,因为本来是他最小、大家都得让着他、大家都最疼爱他,结果呢,我出现了,我年纪更小,我是女孩子!现在是谁该让着谁呀?
“我要托比!我要!”霍兰德大哭大嚎。
“我要托比!我也要!”我跟着高声哭叫。
我的监护人不在。我从来是自己乖巧上学。忽然崩溃大哭,别说梅婶班叔,校车司机跟满校车的孩子通通吓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