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2点。
纽约曼哈顿“catty”酒吧。
灯红酒绿、充斥着噪音、刺眼的光线中,一个雅座上,最近频频在花边新闻上露面的托尼.斯塔克正单独一个人坐在松软舒适的沙发上喝着酒。
高浓度的龙舌兰酒从舌尖蔓延到喉咙,托尼.斯塔克的喉结滚动了下,他穿着一件酒红色丝绸衬衫,微微敞开的胸口轻轻起伏着。
龙舌兰酒的滋味在口腔、喉咙炸开,带着淡淡的盐味和清冽的柠檬香。
这是一杯完美的龙舌兰酒。
完美到托尼.斯塔克这种喝过无数好酒的男人都为之折服。
托尼.斯塔克的眼神从玻璃酒杯滑到在吧台上调酒的女人。
那是一个很帅气的美女。
丝绸般顺滑的黑发用发圈绑成高马尾,露出白皙脆弱的颈部,从颈部往下是精致诱人的锁骨,每一寸都仿佛是雕塑家的雕刻刀下精心雕琢出来的的艺术品,在闪烁旖旎的灯光下,那锁骨白得甚至有些透明。
然而,女人最美丽的地方还不是她的锁骨。
以托尼.斯塔克纵横情海多年的眼光来看,他都分不出到底是她的眼睛最为迷人,还是她的手最为迷人。
先说她的眼睛吧。
那双眼睛深黑中带着一丝墨绿,就像寂静夜里的深渊一般,当她凝视着某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给人带来一种深情的错觉。
这一点儿,托尼.斯塔克已经领教过了。
而她的手。
白皙修长,像是钢琴家的手一般,匀称而有力。
此时。
她的手正拿着调酒杯,那笨重的调酒杯在她的手上就好像一只乖巧的猫咪一样,翻转、抛高、最后轻轻松松地落回到女人的手上。
四周的人欢呼着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