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健硕的男人走到手中拿着野兔的壮男面前,其中一个笑起来特别好看的男人一掌拍到桐坞面前男人的肩膀上,打趣,道:“黑魁,好厉害啊,竟然抓到了斑兔。”
桐坞瞟了眼对面的黑壮男人,原来他叫黑魁。
原来这十几个人和黑魁都是奇风冒险团团的成员,他们血脉低下,术法低微,在九城中都没有谋生的手段,只能加入冒险团,他们术法低,星级厉害的冒险团都不要他们,即使有要他们的也都是让他们打头阵,纯粹是拿他们当‘肉盾’利用,他们心气不服,干脆组成了一个团。
像他们这种成员少,术法低的,属于小型的冒险团。
一般都只敢在莽岭边缘狩猎,很少敢深入莽岭。
他们这次敢深入莽岭还是因为冬季快来了,食物猛涨,他们已经饿了好几天肚子,不得不出来寻找食物。
像斑兔这样的猎物一般很少有人能猎到,斑兔胆小,灵活,不易抓,但它功效有奇好,能疏通血脉,稳固神魂。
既可以拿来自己吃,也可以拿去卖。
“多亏了这位小兄弟,要不斑兔被他所摄,我也不能将它猎杀。”黑魁说着挠了挠头,兴奋的说道。
这斑兔可值钱了,他拿去卖能换不少食物。
一想到能换不少食物,黑魁就特别感激桐坞,“小兄弟你一个人要不就和我们结伴而行吧。”
桐坞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黑魁的话正中桐坞的心思,她抿了抿唇,感激的说道:“谢谢黑魁大哥。”
软绵娇柔,袅袅酥盈,像一管润着甜醇的糖,酥软的人身体发酥,站在桐坞周边的男人都被桐坞这一管娇憨甜美的声音弄的神魂不稳,真奇怪,明明眼前的人是一个男人,他们只听他的声音都能产生欲?望?口干舌燥,呼吸急促,目醉神晕。
再往她一眼,那湿漉漉的大眼睛,蒙着水润润的秋波,真是刺激的他们小腹胀痛,有种不可言说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