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懦弱无能的清政府签约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同时。香港也被割让给了英国。
现在。这些主动辞职的人们想要回归仁和医院。同样也要签了那份不平等合同。
拒绝。可以。拒绝就意味着堵死了自己的退路。
“怎么样。签还是不签呢。”腾湘灵微笑着扫视众人。那笑容。在别人眼里就是一活脱脱的大灰狼-----哦不。应该说是人贩子更贴切一些。她准备的合同。跟卖身契也差不到哪去了。
签还是不签。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題。
所有人都犹豫了。签字。就意味着要把自己卖给医院五年。还要时刻提心吊胆的防止被开除。并且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不过让人欣慰的是有不菲的薪水可以拿。不签。不但沒薪水拿。还要赔偿高额的违约金-----两者之间。他们更愿意选择前者。
“我签。”唐克明第一个表态了。
他一表态。后面就接二连三的传來了同意签字的声音。
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这话放在以前或许还有那么点道理。但是放在这个利益至上的年代。什么爱情生命自由。这些都是可以用钱买來的。所以。他们妥协了。
“好。明天早上八点半到我办公室签合同。就这样。你们散了吧。”腾湘灵对这个结局非常满意。挥了挥手。转身向医院大楼里走去。
这时候。一直跟在她身边的花错才算是松了口气。谢天谢地沒搞出什么乱子。不然燕慕容那家伙回來还不得拆了我的骨头。
“你真打算让他们都回來。”花错看着已经开始渐渐离开的人群。小声的问道。
“这样不好吗。”腾湘灵反问。
“沒看出來哪好。”花错摇头。“这些人就是传说中的中间派。俗称墙头草。风往哪边吹。他们就往哪边倒。你就不怕他们再给你闹这一出。”
“他们不敢。”腾湘灵一脸狡黠的笑道。“年薪一百倍的违约金。沒人傻到会主动去辞职-----你觉得。有哪家医院会为了挖一个人。替他赔偿上千万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