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人几乎都会临贴,没有字写得不好看的。
除了宋子臣。
似乎为了彻底献身于医学,达成普济世人的“佛系”宏伟愿望,宋子臣的一手字越来越潦草。
亲爹都认不出的那种。
这事还让宋老爷子耿耿于怀了好久,幸好孙子弥补了老人的遗憾。
宋遇的字是真好看。
秀丽笔写出来更加好看,笔锋清冽,起承转停处都能看出功底。
字形似“瘦金体”,又多了几分少年桀骜,透着上扬的朝气。
说起来,他这一段练习得更勤快了,那天余涯,就是小胖替宋遇去取快递的时候,在他们家杂货店,因为正好在学校对面,就顺应天时地利成立了个小小的收发站。
看见自家大哥的快递时,余涯愣了愣,遇哥从前很少网购,除非特别忙,只是这一段,奇了怪了,他又是买大包大包的猫粮,牛奶。又是买信纸的。
这前者还能理解,为了家里边那三只小的呗,江照想捡的,遇哥答应了,还不照顾得妥妥贴贴,只是这信纸,为啥呀?
都什么年代了呀?
有什么是手机解决不了的。
余涯看不懂,也没去问,这家伙一向有自己的想法,决定了就九头牛都拉不回。
作为兄弟,应该支持,而非好奇。
更何况,秘密有时候如果永远是秘密,人会过得更开心些。
就像他余涯永远不曾撞破母亲和隔壁王叔叔的事情。
就像他余涯从没有一刻,对那个小姑娘有一点点心动。
·
窗外天色越来越晚。
补课结束的人工铃声准时响起,像救命一样。
叶蘅终于受够了,从课桌上爬起来,说实话这样睡觉也不舒服,她偏过头,看见自己的小同桌跟花草蔫儿了一样。
历经“摧残”,江照头上那一点点的呆毛都顺滑了下来,却还是很认真地在收拾书包,这小模样让叶蘅忍不住伸出手。
“啪”地一声。
前后左右四桌的人都愣了。
江照拉好书包拉链抬头时,就看见了后面十分尴尬的一幕。
宋遇的手压在闻清殊的手上面,也是脆响的来源。
两个大男生脸都红了。
可是起因很简单,叶蘅想摸,宋遇眼尖看见了,心想他盯了半天的小姑娘怎么能让别人摸,就伸手去拦。
闻清殊也看见了,眼镜都快滑落到鼻梁下,心想他守着的姑娘怎么能让别人挨,就抬手去挡。
“啪”一声,
戏全让他们两抢了。
各自嫌弃地分开后,宋遇理所当然地拿过了江照的小书包,又顺毛摸了摸小姑娘凌乱的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