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赫!”。
温亦欢半睁开双眼,便看到了一双狗眼。
“金毛?”,温亦欢原本害怕的整个人都缩了起来,这下,看到了金毛,立马蹲坐了起来。
“嗯”。
“哪里来的啊?”,温亦欢伸出手摸了摸金毛的脑袋,狗狗看起来不小了,至少,不是那种小金毛,都能把温亦欢扑到了,能小的了?
“一岁多了?”,周南并不记得这些。
“你养狗啊?”,温亦欢蹭了蹭金毛的脑袋,并不这么认为。
周南忙起来,时常到处去出差,哪里来的时间养金毛啊?
每天晚上加班,经常性的出差,自己都不能照顾好的人,还能照顾好金毛?
“我家里面养的狗,最近父母出去旅游去了,没人养,我就带了过来,不过,我要出差,你帮我照顾一段时间?”。
秘书说,女孩子可能会喜欢宠物,就是不知道,温亦欢喜欢狗还是猫。
从家里面把狗给带过来,跟他的母亲承诺,会还一个人回去,用人换狗,人?自然是个儿媳妇了。
周南的妈妈原本还舍不得自己的狗孙子,听到了周南的话,立马就笑眯眯的答应了。
“好呀好呀!”,温亦欢在现实世界前,自己养过一条狗,不是金毛,是个萨摩,养了许久,最后老死了。
温亦欢再也不敢养狗了,不想要经历那样的事情。
“他叫什么啊?”。
“咳咳”,周南咳嗽了两声,:“南南”。
“啊?”,温亦欢没听清,皱起眉头,望向周南。
“他叫南南,我妈她娶的名字!”。
“噗!”,温亦欢没控制住,南南?在喊这狗的时候,好像是在喊周南一样的。
“本来是安排我上去演讲,但我有个合作案,时间来不及了,狗就放在你这里了,东西我让人送到了你住的公寓门口了”。
“好的呀!”,温亦欢捏了捏金毛的耳朵,对着金毛做了一个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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