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 42 章

沈岁进一脸疑惑的把脸转向沈海森,隐隐觉得这件事,一定和她爸逃不了干系。

“慧兰,你别冲动,有什么事,咱们好好商量了,再和孩子说。”沈海森心虚得腿都快软了。这女人怎么什么都敢说?他们俩之间的事,要是被孩子知道了,孩子该怎么看他们两个成年人?婚姻是儿戏吗?

徐慧兰面不改色,捏着酒杯,定定睨着沈海森:“嗯……不冲动,沈海森,你念着向雪荧的面子,连孩子都舍得掏出去给别人。一边说孩子是你的心肝肉、你的命,一边缩头王八似的不敢在老人面前呛两声!孩子这么大,她跟老人住过几天?她去苏州能适应吗?孩子在你眼皮子底下一路长到这么大,你觉得她舍得你?你想当好人,你想体恤老人的苦,你想成全你的亡妻,可我不忍心孩子受罪!你们男的,做事情衡量这个长,衡量那个短,可我们女的,更在乎眼前人。拿我侄女来说,从小我待她多亲啊?五岁之前,但凡她在家里,白天的时候,都是我领着她玩儿,一日三餐,喂饭都是我在边上盯着。我哥哥嫂子爱玩,就把孩子丢家里,两口子上南极上欧洲,都不乐意带着孩子。我待孩子这么好,可你知道吗,孩子夜里跟着我睡还是哭,还是要找她爹妈!这世上爹妈在孩子心里的分量,绝不是任何一个旁人能超过的,就算是亲姥爷亲姥姥也不能!沈岁进长到十几岁,你说你带孩子不假手他人,待孩子多好,可你怎么不想想,你待孩子越好,你在孩子心里的分量就越重。孩子恋爹妈是天性,别人能比爹妈好吗?”

一通炮轰,兜了沈海森满头冷水,扯破了沈海森心里的那层遮羞布。

确实,如徐慧兰所说,沈海森是懦弱的,懦弱到一边觉得对不起亡妻,想要遵行和亡妻生前定下的约定,可事到临头了,他又做不到像个君子一样,履行承诺把孩子交出去。

孩子,他不想给,但老人和亡妻,他也不想得罪。沈海森觉得自己快别扭死了。

当初有多爱向雪荧,现在就有多愧疚。现实面前,他终于不得不低头,人心是会变的。得知向雪荧得病的时候,那时的他是信誓旦旦此生只爱一人的。向雪荧走后,他是赌咒绝情弃爱的,发誓绝不会背叛这段感情,也不会和任何女人再走进婚姻。

可什么时候变了呢……或许从答应徐慧兰假结婚的那一刻起,他就悄无声息的在变。

假结婚,以为能化解家里的催婚压力。可沈海森渐渐发现不是这样的。从他开始默认走进这段婚姻的时候,无论它是假的或真的,那就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无论他多想辩解,他就是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

人和狗之间都能处出感情来,何况人和人相处呢?

经过半年的相处,沈海森已经开始既痛苦又卑鄙的想:人的心脏有左右心房,那就把向雪荧归置到左心房,把徐慧兰归置到右心房。她们俩在自己的心里井水不犯河水,两个女人谁都不要越界,就让她们在自己的躯体里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徐慧兰是会哭会笑会闹的人,不是一个毫无情绪的木偶。人的情绪是会传染的,和她共处一室,沈海森大多数时候也在爽朗的笑。

向雪荧走后,他有多久没笑过了?他记不清了。

但他却清晰的记得,向雪荧走后,自己第一次大笑,忘乎所以的大笑,是和徐慧兰在一起发生的。他甚至不记得当时是因为什么事情而笑了,但他却知道,自己失去向雪荧一年多后,那一次透劲儿的笑,让自己身体里冻结的血液,又开始回暖流动了。

水蒸气会提醒你水快开了,呜呜声会提醒你火车马上要发动,而徐慧兰,提醒了沈海森,人是会变的。

沈海森叹息一声,无力的垂下双肩,咂了下嘴,嗫嚅道:“徐慧兰,你这人不仅口是心非,还有牙尖嘴利的臭毛病,不过……挺好的,至少你把我想说的、不想说的、敢说的、不敢说的,都说了。”

徐慧兰就那么淡淡然的睇着他,不说话,想着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点不醒他,这男人,往后就不配她正眼去瞧。

这个男人,明明那么在意前妻留下来的闺女,却总像得了创伤后遗症似的,把自己扎头在实验室里不肯回家。

徐慧兰观察过,沈海森不仅怕见着自己的闺女,更怕见到隔壁的段汁桃。这大约说的就是睹物思人吧,沈岁进和段汁桃,哪个都和向雪荧逃不了干系。

有几次沈海森夜里回家,正好赶上隔壁的段汁桃在院子里拾掇要腌渍的白菜,徐慧兰就故意走到院子里,去和段汁桃打招呼攀热乎。她和段汁桃聊天,沈海森回来,怎么也不能装作没看见似的,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进门吧?

可沈海森的眼睛就像害了眼病,从不正眼去瞧段汁桃,就连跟段汁桃打一声招呼,都是眼睛斜在单家的屋顶上。

沈海森的心虚,徐慧兰其实有那么几分的理解。段汁桃和向雪荧长得再像,沈海森心里却始终清楚,那再也不会是向雪荧回来了。

真是人死如烟啊,徒留活着的人伤心罢了。

徐慧兰想听听沈海森对于孩子去苏州这件事怎么说,这事必须得有个了结,还得越快了结才好,免得夜长梦多。

沈海森把一双眼睛调去沈岁进的脸上:“岁进,你是不是只想跟着爸爸?”

沈岁进怔忡的点点头。她不跟着他,还能跟着谁?外公外婆待她再好,她再喜欢苏州,但那永远也不会成为她的家。

起初接到电话,沈岁进都吓懵了。年三十,阖家团圆的日子,外公打电话来提妈妈生前协议的事,要把她接去苏州,还说学校都已经联系好了,是苏州最好的女子中学,初中直升高中部,以前她妈妈就在那儿念书。

沈岁进说:“妈妈当初为什么和你签这个协议,大概率是觉得我会受委屈。可我觉得我现在过得也挺好的。”

这个挺好,说的是徐慧兰挺好。

其实是现在无论跟着谁,她都能把自己过得很好。丧母后的创伤期,现在除了偶尔被触动时,觉得心被扎了的痛,其余时光,她和别的孩子也没什么两样。况且,她还有妈妈留给她的小金库,生活品质一点儿也不低。

徐慧兰与其说是后妈,倒不如说是一位年长的朋友。

以前梅姐在的时候,从头到脚都要把她打扮的无可挑剔,像个精致的俄罗斯瓷娃娃,穿着洋裙,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淑女范儿。但徐慧兰却爱给她买裤子,买灯笼裤、工装裤,买敞领的红格子衬衫,她教她要像男孩儿一样洒脱、遒劲。

部队大院里的路数,徐慧兰打小就摸透了。那里头的人,个个儿声音像小号,走路腰板直,每个人的精神面貌都利索极了。

徐慧兰身上这股劲劲儿的味道,已经弥漫入侵到这个家的每一个角落。从前梅姐爱给沈岁进梳高马尾,再在黑皮圈的最外层,套上一圈别致的花绳。徐慧兰呢,大多数的时候,爱给沈岁进梳两个麻花辫,像部队里的文艺女兵一样,让她穿着浆洗着有肥皂味被太阳晒透的衬衫,配上松松垮垮的工装裤,随性又干练。

沈岁进爱公主裙,也爱徐慧兰给她买的衬衫和裤子,穿上衬衫和工装裤的沈岁进,身上不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改造后的落魄味儿,而是和徐慧兰一样精神好看。

“去年暑假我在苏州呆了一阵,太热了,感觉比加州还热。加州的热,是干热,苏州的夏天,又湿又闷又热,走在路上都觉得皮肤上黏糊糊的。真要说起来,其实我更喜欢北京。不过爸爸,我喜欢北京不是因为喜欢北京的气候,我是喜欢北京的人。”

沈岁进是想留在北京的,甚至比起生活了十几年的纽约,她还是更喜欢北京。这里的一砖一瓦怎么说呢,都有人情味儿,这里四处都可以嗅得见人间烟火。

而纽约,是冰冷的。同一个社区,相邻的house,都隔了老远的距离,大家关起门来,各过各的。不像家属院里的平房家家紧挨着,就隔一道墙,谁家今天吃什么菜,站在院子里一闻饭菜香气,就能猜得出来。

苏州的话……去的时候是夏天,热、出奇的热。热到沈岁进觉得,苏州那种奇奇怪怪的绿豆汤,是夏天里最好吃的食物。

一想起那种放了绿豆、糯米、百合、冬瓜糖和大薄荷味儿汤水,沈岁进的天灵盖都透着薄荷的劲儿凉。

沈岁进微眯着眼,盯着徐慧兰和徐海森说:“如果你们觉得我不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我还是希望继续呆在北京生活。”

沈海森差点被这句话心酸的砸出眼泪:“这就是你家,没什么打扰不打扰的。”

徐慧兰也急眼了,觉得孩子这话说的太委屈了:“傻闺女,凡事还有个先来后到,要走也是徐阿姨走啊?你这孩子,徐阿姨索性今天把话也给你挑明白了,当初我和你爸结婚的时候,就没想过再要孩子。徐阿姨这人你应该知道,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

沈海森点头应道:“当初是商量好不生的,爸爸这辈子只会有你这么一个闺女。但你徐阿姨有句话说的不对,咱们家没有什么先来后到,咱们仨一个都不能少!”

沈海森渐渐握紧拳头,突然开了窍,管他的协议不协议的,闺女不想走,就是阎王殿里派小鬼来抢人,他都能下到十八层地狱去把人给带回来!

自己的闺女,用不着别人疼!

吃了饭,徐慧兰在厨房收拾碗筷,听见饭厅的门咯吱响了一声,知道是沈海森的烟瘾犯了,上院子里抽一根解解馋。

把碗筷从洗碗槽里淋冲了最后一遍洗洁精,徐慧兰在心里盘算时间,沈海森怎么出去的这么久?她的碗都快全部洗好了。

拧头往玻璃窗外一看,院子里的红灯笼,照出了两个大男人把手支在矮墙上唠嗑的身影。

徐慧兰难得在隔壁单老师的脸上,瞧见不如意的神色。闷葫芦一样的人,高兴是那张脸,不高兴也是那张脸,段汁桃一定有过人的神功,她怎么就瞧不腻那张脸啊?

徐慧兰很多时候,都羡慕段汁桃和她男人的那股黏糊劲儿。一双人,到底得好成什么样,才能结婚十几年,出个门还手拽着手,偶尔偷偷掸一掸对方的屁股,调情似的再互相推搡上一把?

沈海森给单琮容递了支烟,吞云吐雾的说:“你家那口子不在?抽吧。”

烟瘾像毒蛇,沈海森回京大教书的这一年多,已经把烟草的毒汁推入单琮容的体内,之前从来不抽烟的单琮容,现在被带的,偶尔也会嘴里叼上一两根香烟提提神。

单琮容指了指屋内,把嘴往屋内的方向努了努,意思是段汁桃在屋里。

把烟推了回去,单琮容说:“沈海森,你不去香港这事儿,差点革了老子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