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律法无情

正德大帝 一夕秋月 3455 字 6个月前

幽暗的屋子让王琼内心里感到无比的恐慌,他的恐慌来源于他不知道皇帝要把他怎么样。

“我交待,我承认,我是收了南京工部尚书周用的好处,所以才有意向陛下进谗,好把罗祥调回来,可我绝没有和魏公公有任何来往,我荐举他,是因为听闻魏公公性格素来比罗公公温和,且愿意和做些发财的事,我也只是听闻,但我真的没有不臣之心啊!”

王琼说着就呜呜直哭了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对面有多少双眼睛在看着自己,以致于,他即便是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里哭,也只能是捂着脸哭,害怕至极。

“陛下曾再三严令,各级官员不得收受贿赂,你身为内阁首辅,为何也犯此错误,你应该明白,收受贿赂是什么罪!”东厂督察司的人问道。

“我,我是没忍住,可是,收炭敬、冰敬从来都是在京官员常做之事啊”。

王琼很想说你们东厂督察司的人也有收过贿赂的,但他知道现在自己直说出来只会令东厂督察司的人把自己灭口,因而也就没有直说。

东厂督察司的官员此刻也是心情复杂,这种在京官员收孝敬的确是常例,即便是他们当中也有人收过孝敬,虽说大家都不算穷人,甚至有靠投资开商号富甲一方的,但身在其位不谋其财自然是少数,大多数人是有贪性的,即便是大明对贪污的律法规定的很严。

如今若不是皇帝朱厚照下诏让他们调查内阁首辅王琼,他们还真不会主动来调查王琼,毕竟,王琼这个内阁首辅对同僚都算客气,也极为做人。

但现在,朱厚照要整肃朝纲,而且已经杀了一批干事不力、违法乱纪、不够忠诚的锦衣卫,他们这批东厂督察司的人如果不恪守本分,履行自己维护纲纪的职责,自然也难免被杀。

正因为此。

在审讯王琼时,他们也不能有半点偏私之情。

王琼的问话很快就已经结束,唯一可能成案问罪的便是收受贿赂的一条。

在皇权面前,王琼不敢有半点隐瞒,很坦诚地交待了自己所有的问题。

于是。

按照朱厚照制定的大明现行司法制度,王琼被押到了都察院,由都察院立案,行文吏部对王琼革职,再由刑部审判定罪。

但是,按照大明的律法,贪污受贿情节严重者是要被枭首示众然后被剥皮实草的,

不过,对一个内阁首辅如此处置,对于大明的很多官员而言,是无法接受的。

虽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但大明毕竟还是一个人治的社会。

无论是士大夫还是民众,其法制意识都不强烈。

当然,如果朱厚照不是穿越者,而只是这个时代的皇帝的话,也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法制意识。

“陛下,王琼虽说收受贿赂,但到底只是私德有亏,为官有私,若真按大明律法处置,枭首示众且剥皮实草,岂不太过严苛,且王琼乃四朝元老,劳苦功高,仅因受贿而被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是否也有些不近人情!是故,臣特来请示陛下,如何处置?”

刑部尚书林俊此时便不得不来请示朱厚照,他对王琼没有私情,但作为儒家官员,他素来信奉的是宽刑慎法,他不认为一个对大明有功劳的内阁首辅因为贪污受贿而值得被枭首示众,剥皮实草。

“《大明律》是如何规定的?”朱厚照只问了一句。

“官吏受贿枉法者,赃一贯以下杖刑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绞;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者,赃一贯以下杖刑八十,至四十贯斩;官吏贪污至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

刑部尚书林俊回道。

“宪法大纲早已明确规定,一切罪责俱按律处置,不可有所偏私!”

朱厚照就知道刑部的官员没法对同属于文官的内阁首辅王琼处以枭首剥皮之刑,为了培养大明官员的法治意识,他现在也只好再强调一次。

“陛下,大明律实在太过严苛,臣认为当更改之!”林俊说道。

“宪法大纲已规定,更改律法乃至立定新律法,只有皇帝才有这个权力,也就是说,朕才有这个权力更改,但是,如果要朕更改也可以,你林俊得上一道奏疏建言”,朱厚照笑着说了一句。

刑部尚书林俊还真不敢上疏提议,因为这样就相当于他在带头违背祖制。

朱厚照见林俊没再说话,陷入了为难之中,也只淡淡一笑,他相信这些朝中的官员或许到现在应该都能意识到法制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也应该意识到立法权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

“朕知道你是担心自己会因此得一个违背祖制的不好名声,你既然不愿意违背祖制,那就不必更改律法,但朕希望你能通过这件事明白,到底是祖制重要还是律法重要!”

朱厚照说了一句,他相信林俊等朝廷官员能逐渐明白什么是立法权,什么是司法权。

“臣谨遵陛下教诲,臣告退!”

林俊现在的确在思考这些,他现在越发强烈的感受到陛下至始至终都像是一个良师,在教导着自己这些官员如何去正确认识大明帝国,如何统治大明帝国,因而,陛下才确立了宪法大纲,才在宪法大纲里规定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

但是,林俊不得不承认的是,自己这些官员的思想还未完全跟上陛下的思想,自己这些官员依旧没有在意识里去把统治帝国的权力细分,只本能地认为天下是皇帝的,而自己这些官员百姓的生命与财产都是由陛下决定。

正因为此,他才会来请示皇帝朱厚照,希望皇帝朱厚照是不是要对王琼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