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2章 杀尽断刀流的人!

虽说三浦警官只是个实习的,可这也代表着正义的警方,并没有放弃他。

对警方感激不已的小木,当然会把三浦警官当做是大老爷般的来供奉着,每次去家里调查时,都会好生招待,让妻子做最好的饭,拿出最好的酒。

只要能给花子沈冤昭雪,小木即便是倾家荡产,也是在所不辞的。

三浦警官是个好警官,每次来小木家时,都不许他们家这样招待自己。

甚至,他连喝的水都是自带。

这才是全心为民服务的保护神——在一年半之前的那半年内,小木总是这样认为的。

直到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他因忘记拿雨靴而半夜赶回家后。

女儿死了,但活着的人,肯定要继续过生活的。

在家耽搁两个月后,小木重新去了工地,化悲痛为力量,短短三个月内就因工作出色,被提拔成了带队的调度。

薪水的增长,与飞逝的时间一起,让小木的丧女之痛轻了一些。

可让小木万万没想到的是,那晚在他回家后,却在卧室的榻榻米上,发现有人在替他照顾他老婆。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怀揣正义,每次来他家连水都不会喝一口的三浦警官。

从妻子那享受到要死的表情来看,小木能证明他们早就有这种关系了。

还有什么样的语言文字,来形容小木一郎心中的痛苦?

没有。

等他从被三浦警官一记漂亮的左勾拳打到的昏迷中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

三浦警官不见了。

妻子也不见了。

去警方问,才知道三浦警官昨天就已经拿到了调令——至于去了哪儿,这是秘密。

警方是不会擅自泄露秘密的。

可能是小木跪在地上,几乎把额头都磕破的惨样,感动了警局老大,这才偷偷告诉了他一个消息:“前来局里实习的三浦警官,其实是断刀流的人。就是那个让你女儿致死的长老弟子,这次来咱们这,就是针对你而来的。唉。小木君,不是我说你。当初你要是听了我的话,又何至于连老婆也被拐走呢?”

小木没有再说什么,再次给警老大磕了个头后,爬起来走了。

从那之后,小木就在小镇上消失了。

今年五月其间,才有人自北海道看到了他。

小木,已经是某毒品组织里的一个马仔。

打架凶狠,不要命。

小木的努力付出,很快又得到了回报,偶然机会被老大的老大的老大的——上岛樱花看到了,就安排嘎拉考察他。

这就是准备提拔的节奏啊。

上岛樱花身边的保镖头子嘎拉,曾经问小木,他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杀尽断刀流的人。”

这是小木的回答。

嘎拉把他的这句话,告诉了上岛樱花。

于是,小木才有了今天随同老大一起,来仓兰谷与断刀流决一死战的机会。

有些事,是无论你怎么逃避,都逃不了的。

李南方既然能不同于别的早衰患儿,能够完美逆生长之后,不但备受老谢等人的呵护,身边还又美女如云,个个都是让别的男人看一眼,就要眼红老半天的,更不缺钱花——他又不是老天爷的儿子,老天爷凭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对他这么好,当然是希望他能去做某些事,按照老天爷的旨意。

孟老夫子曾说过,大中小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相信李南方在十七岁之前所遭受的不公,绝对对得起孟老夫子所说的这番话。

直到彻底完美逆生长后,他才苦尽甘来,获得了当前的大成就。

这让他天真的以为,苦难已经过去,此后总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了。

虽说做不到醒掌杀人权那一步,但醉卧美人膝现在对他来说,应该是家常便饭了。

他的要求不是太高,娶花夜神当老婆,包贺兰小新当小三,龙城城是他儿子的亲娘,再和小姨不时地眉来眼去——混吃等死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这样了吧?

只是对他这不太高的要求,老天爷这吝啬鬼也不想满足他,这才不断地给他找麻烦。

绝大部分的麻烦,都是他身边这群女人在瞎胡闹。

就拿汉姆来说吧,好好地呆在非洲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抚养李汉长大不好么?

等孩子长到六七,或者七八岁时,那时候事业已经完全稳定下来的李南方,完全可以抽空去看看他们母子。

要是觉得那边教育条件实在很一般,可以先把李汉接来国内,当个小富二代嘛。

李南方都为她这样着想了,可她还是又给他整来一个沈云在。

沈云在也是。

又不是李南方故意霸占你清白,他也是——严格的说起来,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啊。

可为毛!

沈云在却把他视为生死大仇,发誓要牺牲爱情,青春,用毕生的精力来对付他呢?

这简直太他么的不可理喻了。

这些臭女人每一个是省油的灯,结果导致了李南方厌倦了十丈软红,要不是龙城城苦苦地哀求,很累很累的他,说不定就会连夜离开青山,从此做一个燕云野鹤,笑看云卷云舒了。

非但是这些女人。

这些女人还是好对付的,左右不过是一群吃饱了撑地,每天不勾心斗角就无法证明自己还活着的痴呆罢了。

最让李南方头疼的,也可以说是心腹大患,则是自从大婚当天刺杀岳梓童未果,现在却不知道藏哪儿去了的杨逍。

想到那个大魔头,李南方只想无语问苍天:“我只是个把混吃等死为己任的,有必要这样折腾我吗?”

相比起那些雄心万丈,满脑子只想征服世界,克服千古难题来流芳百世的人来说,混吃等死确实最没出息的人想法。

也是最容易达到的。

两年多之前,小木一郎就是这样认为的。

他有个不是太漂亮,但却很贤惠的妻子。

还有个那年刚上初一的女儿。

在华夏国内那些公知大咖笔下异常幸福的东洋公民中,小木一郎可能算是个另类。

不但是他,整个小镇上的上万居民,也应该是个另类。

因为他们自二战结束后,就一直努力工作,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累,睡得比狗晚——可即便是他们这样干,也没达到华夏某些公知大咖笔下所描述的那种生活。

于是,混吃等死就成了小木最大的梦想。

妻子还年轻,按说还能再生个孩子,毕竟女儿花子一个人,总是太孤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