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最后是他成了林鹿生命中的路过

“不会。”

“多谢。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是挺让人反感的,但想来这份心意多少是值得被人尊重的吧。”

时敛森没有接话,反而方乔的倾诉欲望有些强烈,继续道:“你只管放宽心,我不会永远惦记着你不放,只是我需要一段时间来自我调节而已。不知林鹿是否提起过,那天我去你家整理东西,回去的时候我就决定放弃你了。”

时敛森如是沉默。

“我是一个极其相信直觉的女人,我知道你爱林鹿,并且会用你的余生都只爱她一人。”

时敛森没有问她是什么让她产生这样的直觉,他并不需要逢人就证明自己爱林鹿这件事是确凿的,心里却对自己嗤之以鼻,爱林鹿又怎样,曾经海市蜃楼缠绵悱恻又如何,她还不是照样弃他而去。

方乔在今夜有些破罐子破摔,时敛森看似不领她的情,就别怪她在他的伤口上撒盐了。

“你害我不好过,看你也不是如沐春风,我的心就放晴了。”她说时,眨了眨眼睛,如夜空中明亮的星子,让人心生怜爱。方乔一直是有这样顽皮的一面,她有大女人该具备的任何高雅姿态和气场,同时也有小女儿娇羞的模样。

“祝你的心永远是晴天。”时敛森说完,点头致意了一下,算是代替道再见。

目送他的背影,方乔在心里说,祝我的心永远是晴天,那是因为假使碰到下雨的天气,你不是个肯为我打伞的人。

参加这个寿宴,完全是走个形式,时敛森应该是全场最早走的那个人。

回去的路很畅通,他漫无目的绕了个圈,几乎从沙川市最东面横跨沙川市的最西面。他途经很多地方,每个和林鹿走到过的地方,他都记得。

当他还在路上,路过他们相遇的街道,路过最美的图书馆,没想到,最后是他成了林鹿生命中的路过。

手机响了,他恹恹地不想理会,路过一个隐敝破旧的小酒馆时,却有想要进去喝一杯的冲动。

他把车靠边停下,伸手去拿手机时,屏幕又亮起,才发现竟是那个于自己而言,久旱逢甘雨的号码。

他点开通话键的时候,手指不自觉微微轻颤,忽然想到,他们还没来得及正式说分手。

来电的人反而没有先说话,倒是时敛森,没有喝一滴酒,却只觉这一刻意识不清。

“林鹿。”他没有与她周旋,只是坚定地叫了她的名字,仿佛是织了一张网,让她无处可逃的意思。

那头很静,除了听见时敛森叫她之外,她还听见了这边有风吹过的声音。

林鹿一时半会儿没有回答,片刻后才喉咙干涩地回答:“是我。”确实有没话找话的嫌疑。

“你还在沙川市吗?”时敛森问,他心里更想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还在,我是想告诉你,不用担心我。还有对不起,上次我没能管住自己,情绪失控后对你大发雷霆和你大吵大闹,希望你别往心里去。”

“不会。”

“我的感受一直很真切,你对我很好,对我父母很尊重,对我弟弟很爱护,我不应该那样骂你责怪你。”

时敛森转移话题:“弟弟情绪稳定了吗?”

“好很多。”

“很想你,回来好吗?”他终于忍不住了,卑微地哀求道,说时泪在眼里打转。

林鹿何尝不想他,只是她没说。

言家最大的活佛就是言老爷子,今年已是90高寿,但身体健硕,还能大口吃肉,甚至上网炒股。可到底老了,耳朵不灵敏,还不喜戴助听器。即使如此,躲在人群里察言观色倒也不失为一种优雅的乐趣,他从来就是这么一个老顽童,虽然不见得人见人爱。

言子承是他唯一的宝贝孙子,这次的90岁寿宴便是他从上到下一手操办,场地就定在自家的燕园,一如传言中的从简,仅腾出来一个空中花园,大有螺狮壳里做文章的用图,将现场布置成泼墨山水的意境——流水沼沼,源远流长。

虽说是低调的小聚,但也几乎来了沙川市一大半的巨商富贾,言老爷子暗自窃喜,他爱出风头这一点是再过一百年也改不掉的了。

时敛森现身的时候,小范围内引起一阵骚动,他是名副其实的花纪少东,不久前又将自己与朋友共同创办的网游公司sapl与中国朋友面世,承包各大新闻头版。

sapl虽说是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可当下最受热捧的游戏《龙魂》在中国已经有近两亿的线上玩家。因此,也许玩家对于sapl并不熟知,但对《龙魂》是绝对不陌生的。

这个颇具规模且拥有超高人气的游戏深受年轻人群喜爱,上周sl在美国纳斯达克完成上市,而背后的神秘老板再度成为热议话题——他竟是众人口中玩世不恭、一无事处的时敛森。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他不仅仅是本土化妆品老牌企业的少东,他是不到三十岁就身家过百亿的高富帅,他也是沙川市单身女性最恨嫁的男人,没有之一。

时敛森便以此全新的身份向大众揭开了谜题,有人诧异,有人赞叹,而最狂热的,就属在他微博底下留言要给他生猴子的女人们。

一点都不奇怪,他微博仍保持着高冷的姿态,关注人数和微博状态仍只有1,就像他站在人生巅峰却依然淡定到不苟言笑一般。

千千万万的女人做梦都想成为那个时敛森对之情有独钟的“鹿鹿无为”,而“鹿鹿无为”丝毫不以为然,两人没有传说中的遍地撒狗粮,甚至“鹿鹿无为”与时敛森的互动都极少有。

灰姑娘的故事常有,而灰姑娘不常有。

外界对这一段感情猜测纷纭,各色评论都有,仅一条是相通的——只有看戏的,没有看好的。

言子承见时敛森单枪匹马地来,接过他送出的价值不菲的寿礼后,左右观望了一圈,不见半分林鹿的影子,小有不悦地蹙眉质问:“林鹿呢?”

“没来。”

“不是让带着一块儿来吗?”他是个好客的人,并且自认与林鹿的相处算得上融洽,林鹿不来,反倒成了不可原谅的事。

时敛森面无表情道:“分手了。”

“你在逗我玩儿呢?”听到答案,言子承失态到哈哈大笑,旁人纷纷朝这边行注目礼。

见时敛森沉默,他这才觉出猫腻来。

瞧瞧,才多久不见的功夫,只见时敛森一脸清隽,下巴较之前一次见面时削尖了些许,头发也没有刻意打理过的痕迹,整个人显得不那么精神。气质是不会骗人的,他的眉眼透着说不出的颓唐,眼里闪过一丝寂寥,周身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傲慢。

时敛森一如往常穿着休闲的衬衣西裤,他对穿着从不会过分考究,偏偏又是身高腿长,宽肩窄腰,生来便是衣架子,怎么穿都养眼。

好在言子承爱好女,粗略一打量他之后,回以正色:“怎么回事?”

“一言难尽。”说着,再不愿多言一字一句,转身朝人烟稀少的角落走去。

这次算作他和林鹿真正意义上的第二次分别,对于林鹿的思念,相比于第一次分别,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鹿离开的第十七天,想她。

在林鹿搬离自己的住所后,他已经超过半个月没有睡过一个整觉,什么事都做不好,只能靠抽烟酗酒来麻痹自己。

只有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才能空出片刻不去想她。

时敛森寻了个僻静处坐下,几度有人想上前与之攀谈,男人想谈生意经,女人想谈情说爱,可最终心怀鬼胎的各位也只能因他冷若冰寒的面色而打了退堂鼓。

虽然他是空落落一个人,却如蛰伏在黑暗里犀利的鹰隼,没人有勇气敢将之驯服,只剩被他俘虏的份。

此时,他一个人点上一支香烟,夹在指尖,看着它在星空下慢慢燃尽。这个动作周而复始做了很久,他才忘记自己是失礼的,来时竟忘记去向今日的主角道贺。